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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辽宁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

  2017辽宁 大学生村官招考【网校课程】

  2017年辽宁省大学生村官考试通知

  关于2017年选聘

  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

  辽组通字[2017]30号

  各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省直有关党组(党委),有关高校: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投身辽宁振兴发展实践,在基层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对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的党政后备人才,建立健全来自基层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选拔链,根据中央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12〕36号)和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辽宁省培养选拔年轻干部“211”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组通字〔2014〕68号),经研究,辽宁省2017年继续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现就选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等2017年应届毕业的大学本科生、研究生,不限生源地。定向生、委培生、独立学院学生不列入选聘范围。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快推进脱贫攻坚部署要求,2017年新选聘大学生村官全部安排到农村工作,且重点安排到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软弱涣散村工作。因条件相对艰苦,一般适合男性。

  二、选聘条件

  大学生村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是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2.组织纪律观念强,吃苦耐劳,作风踏实,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并有一定的发展潜力。

  3.大学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团结共事,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威信。

  4.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5.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1年5月7日之后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5月7日之后出生)。

  6.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职尽责的身体条件。

  三、选聘数量

  2017年全省选聘大学生村官400名。

  1.面向38所“985工程”高校(见附件1)定向选聘100人。不限定各市选聘名额,不限定男女比例。

  2.面向省内外非“985工程”高校选聘300人。各市选聘计划男女各占50%(见附件2)。

  四、选聘的方法步骤

  选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分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1.定向报名,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4日9:00时—5月7日24:00时。省内高校毕业生,由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负责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工作。辽宁省外高校毕业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须在5月8日16:00时之前(以签收时间为准)将《2017年辽宁省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申请表》(见附件3,高校党委组织部盖章、一式两份)以中国邮政速递物流(EMS)方式配送到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5号,邮编:110822,电话:024-23128933、23128987,收件人: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由人才工作处负责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未按时配送材料或材料不合格的,资格审核不通过。

  辽宁生源毕业生,按生源地定向申报选择去向。本科生以参加高考时户籍所在地确定生源地。研究生以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时户籍所在地确定生源地。集体户口的本科生报考研究生的,以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时家庭户籍所在地确定生源地。大学或研究生期间,因父母工作组织调动、家庭随军调动、本人登记结婚导致家庭居住地发生变化的,可以现家庭所在地确定生源地,并需出具详细证实材料。非辽宁生源毕业生可选择填报辽宁省任一城市。

  38所“985工程”高校毕业生报名时,不设定报考岗位。省内外非“985工程”高校毕业生报名时,设定两个报考岗位,其中,岗位1仅限男性报名,岗位2仅限女性报名。

  组织考察时,发现填报资料不实或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选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工作全过程。

  2.统一考试,择优筛选。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面向“985工程”高校定向选聘的,依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聘计划1∶1.5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向省内外非“985工程”高校选聘的,依据笔试成绩和岗位类别,分别按照各市选聘计划1∶1.5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笔试时间、地点近期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

  3.组织考察,决定聘用。省委组织部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考察组赴省内外高校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协调能力、组织纪律观念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研究确定建议人选。之后,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进行集中体检。因妊娠期或病情暂不能明确诊断等原因,在规定时间内不能作出体检结论或未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取消考察人选资格。体检合格的,由省委组织部委托有关高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对查实不适合作为大学生村官的,及时进行调整。公示后,由省委组织部确定选聘人员名单。

  4.岗前培训,签约派遣。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以省情概况、“三农”政策、领导科学、电子商务、基层党建、村务管理、农村工作基本方法为主要内容的岗前培训。培训期间,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落实大学生村官工作岗位。培训结束后,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与大学生村官签订聘用合同,派遣上岗。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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