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安徽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公益性岗位_中公网校
400-900-8885

2013年安徽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公益性岗位

2013安徽基层公益性岗位招考辅导课程(网校)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皖政〔2011〕101号)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全省普通高等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13〕24号)精神,扎实做好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帮助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公益性岗位计划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213号)精神,2013年全省继续购买基层公益性岗位,主要用于街道(乡镇)、社区劳动就业和社会 管理、民政、计生、乡镇司法所、工会帮扶站(点)公共服务岗位,重点帮扶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确保对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政策落到实处。

  二、聘用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毕业2年以内(2012年、2013年度毕业)、目前未实现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普通高等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自愿从事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业,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扎根基层。

  3.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

  三、岗位计划

  2013年公益性岗位开发4000个,主要用于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 管理、民政、计生、司法、工会公共服务岗位,其中,各市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 管理岗位不得超过计划分配总额的30%(具体计划分配数额见附表1),其余70%以上的岗位计划用于民政、司法、计生、工会等基层岗位,由各市人社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确定相应岗位计划分配指标。8月7日前,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 部门将各地岗位分配情况汇总(附表2)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厅备案,各有关部门向各自省级主管部门上报岗位开发数量。

  四、岗位职责

  劳动就业和社会 管理岗位主要在街道(乡镇)、社区从事公共就业服务、社会 、劳动关系协调、劳动监察及相关事务等管理服务工作。民政岗位主要是在乡镇(街道)、社区从事政府资助的为居民提供社会工作助理、托老、养老、托幼、助残等服务工作;计生岗位主要在乡镇、社区从事计划生育服务、人口信息核查等相关工作,司法岗位主要在乡镇(街道)、社区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工会岗位主要在乡镇(街道)、社区为职工群众提供帮扶救助、就业帮助、法律援助、信访接待等服务。

  五、实施步骤

  基层公益性岗位开发招聘工作按照岗位开发、信息发布、宣传发动、报名考试、聘用上岗的程序进行,从7月份开始,11月底前完成。

  (一)岗位开发(7月1日至8月7日)

  省人社厅下发《关于开展2013年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 部门,根据本辖区内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 管理、民政、计生、司法、工会公共服务岗位实际需求,会同有关部门按程序研究确定各市、县拟购买的公益性岗位开发数量,经当地政府同意后上报省厅;省厅综合平衡后下达各地岗位分配计划。

  (二)信息发布(8月8日至8月10日)

  省将通过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厅网站(http://www.ah.hrss.gov.cn/)、安徽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apta.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今年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的对象及条件、岗位数量、招聘程序、政策待遇等信息,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 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向社会发布今年本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公告,明确公益性岗位报名条件、招聘程序、岗位名称、数量、岗位需求条件、人员待遇等政策。

  (三)组织宣传(8月11日至8月17日)

  各地通过新闻媒体报道、网络宣传、设立咨询点现场宣传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吸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重要意义,宣传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及条件、招聘程序、人员待遇、岗位管理、资金 等,特别要宣传公益性岗位临时性、过渡性的性质,使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准确了解掌握政策后,确定报考意愿。

  (四)报名考试(8月18日至9月22日)

  凡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报考各地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并按规定如实填写和递交有关材料。报名工作由省统一组织,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在网上如实、准确填写有关报考信息,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部门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

  考生须在招聘单位所在地省辖市(含省直管县)参加考试。笔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厅统一组织,分级实施。体检、复核工作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负责组织。

  报名、考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李明)

直播公开课
网校师资
会员免费专区
会员特惠专区

日利奇之5-20下,学生用户胡

  • 年度会员年度会员 ¥68
  • 终身会员 ¥198
尊享12大会员特权
  1. 好课免费

人工咨询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00-8885

课程咨询请按1
售后服务请按2
9:00-21:00 节假日不休

商务合作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

考编考证必备小工具
中公网校小程序
精选免费公开课
中公网校视频号
中公教育官方网课平台
中公网校极速版APP
资讯答疑试题
中公网校公众号

Copyright©2000-2023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218183号-41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66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