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蒙古乌海推选干部到市委组织部工作公告
3.推荐报名人选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管理登记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需有本人签字)、所在单位编制本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有单位公章,区属单位需按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加盖公章)及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2张,并须提供本人近期独立或牵头完成的文字综合材料1份,到市行政中心A1104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
(二)业务水平测试
对各区、各部门推荐的人选,市委组织部将根据岗位空缺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要求,综合考虑现任岗位及基础能力素质,对推荐报名人员进行初选,并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确定参加业务水平测试人选。业务水平测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测试其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依据笔试成绩,按照拟选用名额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面试成绩不加权计分,依据面试成绩,按照拟选用名额1:1比例,确定拟考察人选。
(三)考察
对拟考察人选,深入其所在单位,对其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同时审核个人干部人事档案。最终根据考察情况,本着人岗相宜、好中选优的原则,经部务会议研究确定拟选用人选。考察中存在问题不符合选用资格条件的,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再确定人选进行考察。
五、试用和办理相关手续
拟选用人选的职位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试用期内,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调整其职级。试用期合格的,报组织人事编制等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和监督
在本次选用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对推荐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用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推荐报名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选用人员,一经查实,予以清退。
咨询电话:
中共乌海市委组织部:2999780、2999567(兼传真)。
原标题:关于推选干部到市委组织部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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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乌海市委组织部
2017年2月28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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