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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四川青白江区面向重点高校考核招聘应届研究生公告【招20人】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党政人才结构,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16〕49号)和《关于面向全社会公开遴选、重点掌握、重点培养人才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实施办法》(青组发〔2014〕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打造开放型国际化新青白江的工作要求和区域发展需求,经区委、区政府批准,我区将面向“211”或“985”重点高校公开考核招聘应届毕业生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区情简介

青白江区地处成都东北部,距主城区17公里,幅员面积378.94平方公里,下辖11个乡镇(街道),123个行政村(社区),总人口41万。1956年,四川化工厂、成都钢铁厂相继落户建设;1960年,为满足地方行政管理需要,获批建区。区内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拥有弥牟三国文化古镇和城厢千年古城;生态环境宜人,城市绿化覆盖率48.01%;产业实力雄厚,新材料、智能装备和产品、智慧能源装置装备、绿色建材和建筑工业化四大引领性产业,以及新型商用车制造和粮油食品加工两大优势产业集聚发展,围绕打造“蓉欧+”战略先行示范区、成都建设国家门户城市重要支撑极、成都内陆自由贸易区核心极的“一区两极”战略定位,作为区域性国际物流枢纽的成都国际铁路港加快建设,“中欧班列(蓉欧快铁)”和“中亚班列”已然成为新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黄金干线组合。

近年来,青白江区经济社会保持了良好发展态势,在打造开放型国际化新青白江的征程中取得了新成绩,连续八年跻身四川省县域经济综合评价“十强县”中的排名第八位,连续四年入列“中国市辖区综合实力百强区”,并先后荣获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区、全国的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绿色建材)示范基地、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区、生态区等多项荣誉称号。

当前,青白江正抢抓发展机遇,紧扣成都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目标,以“国际铁路港、智慧产业城”为抓手,全面深入实施“蓉欧+”战略,加快建设“蓉欧+”战略示范区、成德绵综合创新改革先行区,努力成为四川内陆自贸区的示范区、核心区和全国样板,着力打造一个开放型国际化的新青白江。

二、公开招聘专业、岗位

具体招聘单位和名额详见《成都市青白江区2017年面向重点高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表》(见附件1)

三、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政治要求。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二)健康状况。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三)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符合《关于印发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16〕49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2017年8月31日以后仍在读的全日制高校生。

(六)凡被聘用的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工作满6年以上方可流(调)动。

四、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采用网上投递简历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投递简历。请严格以“全称+姓名+专业(简历)”命名个人简历,并以附件的形式在现场报名时间以前发送至招聘邮箱cdqbjqrsjzp@qq.com,邮件主题请务必以“全称+姓名+专业”命名。

2.现场报名。在网上投递简历后,需进行现场报名。报名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就业推荐表、三年学年成绩单(需盖章)、学生证或开具的相关证明、个人简历及1寸免冠近照1张,并填写《成都市青白江区2017年面向重点高校考核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表》(见附件2);岗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等)可待毕业后报到时交区人社局补验。

(二)考试。考试由资格初审和综合面试组成。资格初审主要审核应聘者是否符合基本条件,并根据应聘者学习成绩进行初筛,初筛合格者进入综合面试。综合面试由考核小组对应聘者进行举止仪容仪表、专业素养及能力和基本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满分为100分。

招聘考核小组根据考试结果,按同一岗位所有应聘者考试成绩(其中,总成绩相同的由考核小组根据应聘人员学年成绩、在校表现情况等综合考虑确定名次)从高到低确定拟签约人员(考试成绩低于80分不予聘用)。

(三)签约。各用人单位与拟签约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约定相关事项,同时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备案。

(四)体检。已签约人员由区人社局负责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

(五)公示。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公招主管单位将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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