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大连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招聘公告
九、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察和体检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拟聘人选,并报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核准后,报省教育厅备案。经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核准后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由用人单位与应聘者签订合同,统一填写《大连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岗计划)公开招聘备案表》,安排上岗。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十、咨询服务
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需要咨询的,可直接拨打相关岗位区市县教育局的咨询电话。
普兰店区岗位政策咨询:83113451(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瓦房店市岗位政策咨询:85611368(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411-84649423(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十一、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附件:
1.《2016年大连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招聘计划表》
2016年11月1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