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十堰市张湾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5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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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十堰市张湾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5人】

  五、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报名登记表》1份、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诚信承诺书等相关证书及表格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同时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不超过三次)。经资格审查,若招聘岗位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

  六、面试

    (一)根据笔试成绩和资格审查结果,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从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遇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时,一并列为面试对象),并在车都张湾网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至少在面试开考前5天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入围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参加面试的考生应缴纳面试费用50元。

    (二)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应具备的综合素质、综合能力。

    (三)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四)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或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考生参加面试时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

  七、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费用由受检人员自理。体检标准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2010〕19号,2013年修订)的规定执行。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复检医院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指定。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4、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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