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外事办公室2013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考公务员(英语翻译职位)简章
八、英语口译测试、笔试及合格分数线的划定
英语口译能力测试,由省外事办聘请英语专家和省外事办有关人员按照设定职位语种(英语)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英语评审专家考官组名单报省公务员局备案,通过口译测试的报考人员名单及成绩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贵州公务员局网”上公布。
(一)英语口译能力测试的分值比例和测试时间、地点
1、英语口译测试总分值为150分,达到120分(含120分)以上人员为“合格”,具备参加贵州省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的资格;119分(含119分)以下的人员,不再参加其他环节的考试,由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退回报考人员的100元考务费。
2、英语口译能力测试时间:2013年3月16日上午
9:00至下午17:00。
3、英语口译测试地点:仁达饭店(与报名地点相同)。
经英语口译测试获“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4月11日下午17:00前到贵州省外事办人事处501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及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划定标准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为150分)和《申论》(分值为150分)两科。
笔试时间:2013年4月13日。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笔试地点按《笔试准考证》办理。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证件不齐全者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并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将于5月中旬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查分结束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是指考生笔试总成绩进入面试环节的最低笔试总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省外事办具体负责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为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可同时列为资格复审人员,获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拟进入面试考生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3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在职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不含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持县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省外事办按照《招考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省外事办人事处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资格复审,通过复审人员人数与招考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减少招考计划数;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本人未及时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和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复审结束后,职位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3:1的,在递补复审期内实行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省外事办24小时内无法联系本人和确认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报考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结束后,面试人员名单和职位取消及减少情况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
十、面试及综合成绩
(一) 面试
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省外事办英语翻译职位的面试考务工作。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通过资格复审后的考生人数与职位招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最后1名或2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英语口译测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3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3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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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