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陕西铜川市振兴计划招聘公告(61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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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陕西铜川市振兴计划招聘公告(61人)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印发〈2016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陕人社发〔2016〕23号)精神,我市继续实施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以下简称“振兴计划”),为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乡镇卫生院、基层农林水综合服务站及其他农村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1人,具体招聘岗位情况见附件《2016年铜川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符合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8月2日至1998年8月2日期间出生)的2016年应届及往届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根据省厅文件精神,招聘岗位主要以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为主。其中,医学影像、医学检验、药学、护理、畜牧兽医、学前教育6个专业可放宽至大专学历。具体岗位招聘对象资格条件按招聘计划表岗位要求确定(详见附件)。

2、根据陕西省人社厅文件精神,本次招聘特设农村户籍贫困家庭毕业生招聘岗位,解决农村贫困家庭毕业生的就业问题。特设岗位只允许铜川户籍 (生源)贫困家庭毕业生报考,贫困家庭毕业生在面试资格复审审查时须持有县(区)级扶贫部门开具的贫困家庭证明书,以证明本人属于全国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人员或成员。如提供虚假证明,取消该考生的考试资格。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教师岗位的师范类考生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6、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适合岗位要求的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的其他具体资格条件按附表岗位要求为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依照国家教育部专业目录为准)

8、有户籍限制的岗位,应在2016年8月2日(含8月2日)前正式落户(即办结落户手续),有生源限制的岗位具体详见岗位表要求。

(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截止2016年8月2日尚未解除各类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3、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现役军人。

5、国家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6、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尚在试用期内的;已参加2016年铜川市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示期已满的。

7、按照中省规定,到定向(服务)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期计算截至2016年8月2日。

8、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凡当次招聘公告或所报考岗位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公告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和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签订聘用合同和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实施。各步骤安排均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铜川市人民政府网站、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统一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报名平台设在铜川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tongchuanhrss.gov.cn/,点击2016年铜川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入口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8月8日9:00—8月12日18:00。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站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并上传照片。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内容,仔细查阅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应聘岗位。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报考岗位有从业资格证(如教师资格证)等证件要求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信息的“职业资格名称及等级”项中按本人所持资格证学科和等级规范填写,否则资格初审将不予通过。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振兴计划、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报考本次公开招聘的,须在报名表“考生来源”中选择类别,同时在 “个人工作简历”中填写清楚“服务基层项目”的项目种类及服务起始日期(具体到年月日)。应届毕业生和不属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往届毕业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和填写。

“是否在规定服务期或试用期(见习期)”是指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定向(服务)单位的实际工作经历,非该类人员请选择“否”。

报考本次公开招聘“农村户籍贫困家庭毕业生招聘特设岗位”的,须在“是否为农村户籍贫困家庭毕业生”项如实进行选择,否则资格初审将不予通过。不符合特设岗位条件的考生选择“否”。

8月12日18:00报名平台关闭,在此之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可以更改报考岗位,18:00报名平台关闭后,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能更改报考岗位。平台关闭后审核未通过,且未及时更改报考岗位及相关资料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审查通过后的报考岗位信息不得变更。

2、网上资格审查及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时间:8月8日9:30—8月13日18:00。招聘组织部门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在24小时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8月8日9:30—8月13日18:00,报名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已审核通过考生不能进行改报。

对考生报考资格的监督和审查贯穿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公示、聘用、试用期管理等全过程。其间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均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按相关规定做出禁考等处理。

对于误报、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报考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

3、开考比例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人数与该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属急需紧缺专业的,经核准开考比例可适当放宽,但不得低于2:1。达不到比例的,削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告。

4、网上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和准考证

2016年8月22日9:00至8月26日9:00,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报名信息表。准考证和报名信息表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聘用等程序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超过规定时限,网报系统将不再重新开启提供打印,未在规定时限内下载打印和妥善保管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5、本次招聘不收取费用。

(三) 笔试

1、参试人员:持有本次公开招聘准考证的考生

2、时间:2016年8月2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地点:详见《准考证》。

4、内容:笔试设一科,百分卷。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范围: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部分法律知识、职业道德、文史基础知识、公文写作、自然科技常识、环境保护、事业单位概况、铜川市情及时政等方面的内容。可参考《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可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作为公共科目笔试知识点。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各级人社部门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与考试有关的辅导培训班,请考生勿轻信广告宣传。

5、笔试注意事项:

①开考前1小时,请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不得使用其他证件、证明代替身份证)、考试用品提前验证准入,证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得进入。开考半小时停止验证准入,迟到者不得进入考点。

②笔试实行音像全程监控,实行全时段无线信号屏蔽和监测,考生不得将《准考证》上注明规定以外物品带入考场,如有违者按规定严肃处理。

③笔试不允许提前交卷。考试结束时不允许将试题本、答题卡、稿纸等带离考场。

④考试结束后,清点、查验试题试卷过程中,考生应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不得提前离开考点,违者按规定严肃处理。

6、加分:

①加分依据及分值

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名应聘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岗位时,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由军队批准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培养使用工作的意见》(铜组发?2013〕2号)规定,大学生村官凡任满一个聘期,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并担任“两委”正职一年以上的加10分,担任“两委”副职一年以上的加5分。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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