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工学院招聘58人公告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8名,其中博士毕业生51名,硕士毕业生7名。现将公开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简介
河南工学院位于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原城市群核心区重要城市之一、豫北工业名城新乡市,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是国务院授予的全国就业先进工作单位和“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占地面积1127亩,校舍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馆藏适用图书150万余册,电子图书17万余种;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8亿余元。建有150多个功能齐全的校内实验实训基地,拥有、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11个,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1个,市级以上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15个,校内实习工厂3个,稳定的校外生产实习基地200多个。
设有50个本、专科专业,涵盖工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文学5大学科门类。形成了以工学为主,工学、管理学、经济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现有示范专业3个、精品建设专业1个,教育部教改试点专业2个、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专业2个,河南省特色建设专业6个、综合改革试点专业4个、教学改革试点专业3个、示范专业1个、名 牌专业1个。
现有教职工841人,其中专任教师679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268人,博士、硕士学位教师516人。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全国教师2人,、省级教学5人,省专家2人,省级专业教学团队4个,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24人,厅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32人。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教育厅的指导、监督下,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校领导和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处)及各教学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发展需要,招聘博士毕业生51名,硕士毕业生7名。详见附件《河南工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2014、2015、2016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博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除外;
6.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于博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应聘者第一学历原则上为普通全日制本科,且与硕士、博士阶段专业方向一致或相近;
7.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一学历学位为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士,本科及研究生学习阶段的主修专业方向一致;
8.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haedu.gov.cn)、河南工学院(http://www.hait.edu.cn)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不一致的,以河南省人社厅网站上发布的为准。发布时间为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7月19日。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