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郑州市市属事业单位第一批招聘公告【351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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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郑州市市属事业单位第一批招聘公告【351人】

  四、管理及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一)笔试

  1.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一般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两科,两科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工勤岗位不考职业能力测试。博士及副高职称以上人员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以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笔试成绩按照相同专业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平均成绩计算,也可选择参加笔试,按照实际成绩计算笔试成绩。

  3. 笔试成绩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

  1. 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布,同时由各用人单位通知应试者本人。笔试有缺考、作弊或一科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

  考生在面试前需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院〈处〉”的公章)和院系推荐意见(《毕业生推荐表(函)》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相关资格证件等(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以及《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3份,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面试确认时,发现应试者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委局研究并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2.面试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和招聘单位确定并通知应试者。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内容。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知识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计算为结构化面试成绩×40%+专业知识测试成绩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中有缺考、作弊或一项成绩为零分的,均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增加实际技能测试的岗位,其实际技能测试的原始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取。

  (三)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教师岗位资格审查、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一)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用人单位根据报考本单位的应聘人员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5,达不到比例的,经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能低于1:3,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学科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资格审核后,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示。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工作由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考试分为面试、教学技能测试两个环节进行。

  1.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进行公告另行通知。

  2.教学技能测试。教学技能测试主要采取试讲或试讲加实际技能测试形式进行。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学科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教学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参加教学技能测试人员在各单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如低于此比例的,经用人单位申请、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的招聘计划。在教学技能测试环节,因弃权造成的空缺名额,不予递补。如该岗位进入技能测试考生因弃权只剩一名考生时,该考生教学技能测试分数须达到所在面试室所有考生平均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教学技能测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教学技能测试采取试讲方式的满分为100分;教学技能测试采取试讲加实际技能测试方式的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成绩占50%,实际技能测试成绩占50%。教学技能测试成绩待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3.考试总成绩。应试者的教学技能测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教学技能测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教学技能测试成绩×50%。

  六、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管理及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面试结束阶段当场宣布;教师岗位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教学技能测试环节结束时当场宣布。

  (二)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能和婚姻状况及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等。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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