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东省电子信息产品检验院招聘公告【招2人】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测试的方式进行, 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及创新能力、业务能力、分析及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共计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考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人选,简化程序的岗位(高级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将在我院网站及时公布。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省电子信息产品检验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对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采取信函调查、座谈等形式,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内容。考察合格后,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安排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省人力资源社会厅统一组织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院提出聘用意见,经省经信委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有关规定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协议后,按照国家、省、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峰 尚方
联系电话: 0531-88367317
地址:济南市山大路185号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关于2015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1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原标题:山东省电子信息产品检验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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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电子信息产品检验院
2015年11月9日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