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北恩施州直机关(单位)遴选68人公告(第一号)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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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北恩施州直机关(单位)遴选68人公告(第一号)

(二)报名方式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符合遴选条件的报考者由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并经所在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查后进行报名。报考者携带《报名表》(《报名表》在恩施州党建网、恩施州人社网下载)、所在单位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及公务员身份证明(选调生身份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需由各县市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并报州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审定后进行报名)、本人身份证、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两张1寸登记照到州人社局职位职责管理与考试录用科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多报无效。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需缴纳报名费50元。

报考者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公务员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报名有关资格条件进行把关,切实履行审查责任,做到谁审查、谁负责。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一般不得放弃。有特殊原因的,应在考试前3天经所在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实情况并核准后,向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放弃。无故弃考的,记入考试不诚信人员记录,3年内不得参加公务员考试、公开遴选考试等选拔性考试。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2015年11月21日,上午9:00-12:00,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准考证领取和成绩查询。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2015年11月19日至20日到州人社局职位职责管理与考试录用科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考试成绩于2015年11月25日后可在恩施州人社局网站查询。

4、阅卷工作。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笔试科目阅卷工作。

5、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阅卷结束后,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1、面试公告。报考者可于2015年12月1日以后,在“恩施发布”网络政务平台、恩施州党建网、恩施州人社网查看面试公告。

2、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遴选单位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务员(参公)或选调生身份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进入面试后放弃面试人员,由遴选单位报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形式。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如面试环节要同时组织进行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

4、面试组织。面试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视情况对面试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职位业务水平能力测试

遴选单位需要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由遴选单位自行组织实施,与面试考试同步进行。

六、考察和体检

1、考察。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由遴选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人数与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遴选人数较多的,可按照1.5:1的比例确定。各遴选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一般由政工(人事)部门的人员和熟悉公开遴选职位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考察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质,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法进行,也可以采取德的专项测评、实绩公示、业绩评价和履历分析等方法。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要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考察要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参公)登记情况或选调生报考资格证明等有关材料,并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考生的实际情况。

2、体检。体检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必须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若因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由遴选单位同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共同商定是否进行递补。

七、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遴选单位根据遴选考试综合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经遴选单位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拟录用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并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恩施发布”网络政务平台、恩施州党建网、恩施州人社网、拟录用对象所在工作单位和遴选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相关职位信息及拟遴选对象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成绩、成绩排名、所在工作单位等信息,同时公布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和遴选单位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经遴选单位报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研究确定递补人选。遴选审批后主动放弃遴选资格的,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遴选资格。

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遴选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遴选单位对遴选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咨询电话:

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8429026

州人社局职位职责管理与考试录用科 8235827

原标题:恩施州2015年州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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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恩施州州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2015年恩施州州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中共恩施州委组织部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10月23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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