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粮食局关于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3人】
(三)体检、考核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均根据考试成绩从到低分安排一次性递补。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或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粮食局政务网(http://www.zjls.gov.cn);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
3、浙江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网站(http://www.zjlyzjzx.com)。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省粮食局网站或招聘单位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粮食局(监察室、人事处):0571-85773031、85773019;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浙江省省级粮油储备库管理中心:0571-88178567,0571-88173142
浙江省粮食干部: 0571-88860203,0571-88932236
浙江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0571-88800972
浙江省粮油交易信息中心: 0571-85773053
浙江省军粮供应服务中心:0571-85773186,0571-85776018
原标题:浙江省粮食局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浙江省粮食局
2015年9月6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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