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山西太原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433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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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山西太原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43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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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30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省下达我市的招聘计划,决定组织实施202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为中共太原市委信息化中心等110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33名。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1.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至2004年7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81年7月及以后出生)。岗位表对年龄有特殊规定的,以岗位表为准,30周岁及以下为1991年7月及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为1976年7月及以后出生。

2.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报考人员的学历需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及学位证须在2022年7月底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人员的毕业证及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公告发布前取得。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可报考市卫健委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住培证书中的培训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3.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一致。

本次招聘专业要求按照教育部公布的高职(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招生专业设置。其中高职(专科)和本科按照“阳光高考”专业知识库设置、研究生按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知识库设置。

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未列入的,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根据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认定。

4.由我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山西籍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5.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6.本次招聘要求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招聘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报考者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应与所报岗位要求的学科学段一致,高段学科可向下融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小学全部岗位,物理、化学、生物教师资格证书可报小学科学岗位。先上岗人员在试用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应符合上述要求。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限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

9.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报考者在本次招聘报名后至聘用前,期间已被各级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服役、试用期、服务期的截止时间和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的取得时间,除有明确规定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为市直25个部门(单位)的110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33名,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38名。各岗位具体条件见《2022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本次招聘对博士研究生采取不限名额、不限专业,根据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和个人意愿一对一开发、双向选择确定岗位的方式进行。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和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通过下列网站发布: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官网(http://rst.shanxi.gov.cn/)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http://rsj.taiyuan.gov.cn/)

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rsks.rsj.taiyuan.gov.cn/)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提交报名材料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rsks.rsj.taiyuan.gov.cn/)。

报考者可在2022年7月12日9﹕00至7月16日17﹕00期间登录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提交《2022年太原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并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数码照片。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的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留学回国人员应当与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信息或材料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者有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名期间,咨询报名资格条件等请联系各主管部门(单位),咨询报名网络技术请联系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见《咨询电话一栏表》(附件2)。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者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2022年7月12日9﹕00至7月17日17﹕00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更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7月16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更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7月16日17﹕00至7月17日17﹕00期间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更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本次招聘要求报考人数达到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若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的,相应减少招聘计划,使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到3﹕1;如计划招聘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

报考者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2年7月21日9﹕00至7月21日17﹕00,报考者可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为:2022年7月21日9﹕00至7月22日12﹕00。资格审查结果可于2022年7月22日17﹕00前查询。报考岗位被取消,报考者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费将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被取消、招聘名额并入《岗位表》所注明岗位的,报考该岗位人员一同并入所注明的岗位,不再改报;招聘名额未并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按规定进行改报。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2年7月18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规定,本次考试收取报考者100元考试费。

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准考证打印

报考者可于7月27日9﹕00—7月31日9﹕00期间登录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报考者须在线填写《2022年太原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防疫登记表》,如实申报个人14天内旅居史(涉疫地区、省外)和个人健康状况。

打印准考证时,如遇技术问题请与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

5.考试费减免

脱贫不稳定户家庭人员、边缘易致贫户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者,需先在网上缴费,然后到太原市人社局办理减免手续。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报考者,请于2022年7月25日至7月26日到太原市人社局事业市场科(太原市新建路69号市政府主楼833房间)办理手续。办理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2022年太原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脱贫不稳定户家庭人员、边缘易致贫户家庭人员提供当地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提供低和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考试费减免手续,逾期视为自愿放弃。

(责任编辑:徐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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