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云南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390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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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云南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390人公告

(七)公示和聘用

1.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市属事业单位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进行公示,县(区)在各县(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3. 按照有关规定,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考察结束后、报批聘用手续前将解除人事(劳动)关系材料原件提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 根据相关规定,新聘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5. 因考生放弃聘用的,在同一岗位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依次递补一次。

六、招聘纪律

(一)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遵守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开招聘职责时,与应试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我省规定进行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

七、浪费考录资源行为和自动放弃人员的处理

(一)参与资格复审但未参加面试、参与面试但未参与后续体检和考核环节、未按规定到招聘单位报到等行为属于浪费考录资源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普洱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

(二)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并从该岗位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1. 自愿放弃人员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申请和身份证复印件。

2. 因联系不到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的,由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做签名情况记录。

八、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不同用人单位合并招聘多人岗位的,按照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由考生选择用人单位,并进行签字确认,岗位选定后不得变更。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排前。

(二)在普洱市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就业的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在填报个人报名表时,不用填写工作单位。

(三)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四)普洱市墨江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江城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委托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和面试阶段工作,资格审核、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由普洱市审计局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五)报考人员应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九、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和各县(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报考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根据4月9日中共普洱市委 普洱市人民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第20号)《关于加强当前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要求,参加笔试的人员入普前3天提前申领“健康码”,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入(返)普考生抵普时须在交通卡点、机场、火车站、客运站、酒店、村(社区)等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考生防疫要求具体见《考生防疫须知》(附件8)。鉴于近期疫情防控形势,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如考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五)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六)郑重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十、联系方式

(一)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电话

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 0879—2141632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879—2129579

(二)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普洱市审计局 0879—2122209

普洱市教育体育局 0879—2138573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879—2149862

普洱市广播电视局 0879—2311984

普洱市农业农村局 0879—2124023

普洱广播电视台 0879—2311992

普洱市水务局 0879—2123075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0879—2889786

(三)各县(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联系电话

思茅区委组织部 0879—3025764

思茅区人社局 0879—3012521

宁洱县人社局 0879—3209172

墨江县委组织部 0879—4239438

墨江县人社局 0879—4239268

景东县委组织部 0879—6221419

景东县人社局 0879—6220756

镇沅县委组织部 0879—5816294

镇沅县人社局 0879—5816029

景谷县委组织部 0879—5228485

景谷县人社局 0879—3017221

江城县委组织部 0879—3725778

江城县人社局 0879—3723112

澜沧县委组织部 0879—7220071

澜沧县人社局 0879—7221369

西盟县人社局 0879—8342063

孟连县人社局 0879—8728638

十一、本公告由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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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普洱市事业单位考生防疫须知

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2年4月11日

原标题:普洱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20411

文章来源:http://www.puershi.gov.cn/info/1189/11607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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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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