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内蒙古能源局上半年事业单位招聘4名工作人员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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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内蒙古能源局上半年事业单位招聘4名工作人员公告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笔试、 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 一)报名

1.报名工作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内

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 网址:http://www.impta.com.cn)。

2.报名时间

( 1)岗位报名时间: 2022 年 4 月 14 日 9: 00—4 月 20 日 12: 00,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到 2022 年 4 月 20 日 17: 00; 缴费时间截止到 2022 年 4 月 20 日 24: 00。报名缴费截止 后若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将调整招聘计划或取消开考, 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岗位的考生 可以进行改报,改报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3 日 9: 00—12: 00; 改报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3 日 14: 00。 改报后资格初审不合格或放弃报名的予以退费。

(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 3)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 诚信承诺书》 ,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 相关信息, 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 2 寸数码彩照( jpg 格式,大小为 20KB 以下)。

( 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

读大学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 和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 位均需填写清楚) ;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 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 年月并注明“待业”。 公务员(参公人员) 或已被事业单位 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时间不 能断开或者空缺。学习、工作经历信息填写不全的,将不予 审核通过。

( 5)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 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 6)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 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 7)报名期间,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 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和缴费有关事宜。

( 8)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 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资格复 审、考察等环节,招聘单位还要作深入、具体的审核,请考 生认真对待,慎重选择报考职位,避免造成应聘失败。

( 9)应聘人员要反复核对所填写每一项信息,均确认 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打印《报名登记表》 并再次 核对信息,发现错误要及时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或护照号 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 改) 。

( 10)报名期间,自治区能源局将公布咨询、举报电话, 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解答应聘人员的咨询,并受理应聘 人员的举报。

( 二)资格初审及缴费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自治区能源局负责。应 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陆报名网站查 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2.应聘人员报名后 2 日内, 自治区能源局提出审查意

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 对不符合条 件的,严禁资格审核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在资格审核栏 中简要说明理由; 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及时退回应 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3. 自治区能源局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 按照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资格审 查,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不得随意放宽专业 条件。

4.《招聘岗位信息表》 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 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 由自治区能源局负责解释。

5.初审通过的人员须按照要求在报名网站进行缴费。完 成缴费即确认报名。考试收费 120 元(每人每科 50 元, 报名费 20 元),委托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按照自治区 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 弃报考,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

2022 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 可免缴报考费,2021 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 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 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人 员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缴后退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笔试结 束后 20 天内,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 , 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 2022 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 证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 的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 ,在工 作日到就近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对减 免费用的应聘人员,由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通 过网上银行将所缴费用自动退到应聘人员缴费的银行账户 里。

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 和监测户、城乡享受最低生 活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缴报考费。这两类应聘人员将所 在旗县(市、区) 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 和监 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 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 复印件,所在地旗县(市、区) 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 活证明或低复印件,连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发送电子邮件至内蒙古自治 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 电子邮箱: imptasybtf@126.com) , 发送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0 日 24:00,经审核确认后, 可免缴报考费。

6.报名的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 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7 日 9:00—2022 年 5 月 20 日 24:00。

(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缴费人数之

比) 为 1: 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核减招聘人数 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报名网站上发布岗位变更公告。

2.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蒙古语言文字两种文字 试卷。应聘人员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必须用国家通 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卷(部分内容加注国 家通用语言文字) 的必须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

3.笔试时间和科目: 2022 年 5 月 21 日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和《综合应用能力》 两科,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满分分别为 150 分。 考试类别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 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 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 2022 年版) 为准。

4.笔试地点: 具体地点见准考证。全区分设 12 个考区: 区直(呼和浩特市) 、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含满洲里市) 、 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含二连浩特市) 、 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 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所在地。

5.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临 时身份证、社会卡或护照) 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6.《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和《综合应用能力》 两科笔试

成绩加权计算公式为: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成绩 ÷1.5)X50%+(《综合应用能力》 成绩 ÷1.5)X50%

7.根据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 伦春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 2.5 分。

8.笔试结束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能源局研 究确定。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 人事考试和培训网上公布。

(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自治区能源局完成。资格复审和面试 的有关要求,提前 5 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 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和招聘人数 与应聘人数 1 ︰ 3 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同一 岗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 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范围人 选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 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 1: 3 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 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 位,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 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 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 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 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 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 面试资格。

5.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由自治区能源局发放《面 试通知书》 ,进入面试环节。

6.资格复审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 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 意应聘的证明; 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聘 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 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 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由自治区能源局负责组织实施。在组织面试前, 对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操作方法、技巧以及面试工作纪律方面 的培训。

2.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 (或护照)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前 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 100 分。

4.面试成绩应当场评定并由考官签字后公布。同一岗位 的应聘人员必须使用同一套试题,并在同一考官小组、连续 时间内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汇总评分表》 和《自治区直属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登分汇总表》 由记分员、监督员和主 考官签字确认。

5.应聘人员面试时可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也可用蒙古 语言作答(应聘者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 通知书上注明) ,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

6. 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 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 考场( 同试题、同考官组)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 可进行下一环节。

7.面试命题工作委托专门考试机构命题的,双方须签订 等相关协议。试题命题、印刷、接转、保管和启用等环 节必须符合规定,整个过程由自治区能源局派纪检工作 人员全程监督。

8.面试考场的设置应符合有关要求,对应聘人员面试过 程要进行全程摄像、录音,并对音像资料妥善保管。自治区 能源局要将《面试考官评分表》 《面试成绩汇总评分表》 、 面试过程音像资料及面试试卷等原始资料整理存档,保存期 不少于 1 年。

9.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 ×60%+面试成绩 × 40%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 上公布。

( 六)体检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 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

选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 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 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 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根据实际确定), 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1.体检在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 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 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工作在面试成绩公布后 1 周内 完成。

2.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 开透明。应聘者需要复检的,学院在接到医疗体检机构通知 后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

3.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 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4.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 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 处理。

( 七)考察

1.组成 2 人以上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 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 强 “四个意识” 、坚定 “四个自信” 、做到 “两个维护”, 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 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 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 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 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 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2.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自治区能源局研究确定,可 取消其聘用资格。

( 八)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择 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 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 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 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 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对反映的问题一时 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 聘用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 全过程。

2.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 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

录(聘) 用的( 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 以及录取为全日制 学生的;

(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 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备案。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干部 人事管理权限,报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4.办理手续并签订合同。 自治区能源局依据事业单位 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文件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人事手续, 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 3 年。新聘 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 12 个月; 其他聘用人员, 试用期一般不超过 3 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 不得超过 6 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5.确定最低服务期限。对基层事业单位放宽条件招聘 的人员,自治区能源局应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5 年最低服务期 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 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6.安排岗前培训。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进行 岗前培训,以适应单位和岗位工作的能力。放宽条件招 聘的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岗前培训。

(十) 其他事项

1. 自治区能源局在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 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 资格的,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 事宜、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 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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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招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出现 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 3 次,电话通知递补考生。办理聘用 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录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 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 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 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4.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 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5.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程序、步 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内 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 注。请应聘人员在考试前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四、纪律与监督

( 一)实行回避制度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 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 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 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 位。

2.履职回避。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 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 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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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严格招聘纪律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 社会部令第 35 号) ,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 合同,予以清退;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 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五、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 一)监督举报电话: 0471-6559231

( 二)咨询电话: 0471-6604641、6659248、6274019

( 三)网报技术咨询电话: 0471-6601168、6600198(内 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

本公告由自治区能源局负责解释。

2022 年 4 月 9 日

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上半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招聘公告及岗位信息汇总表

文章来源:http://www.impta.com.cn/shiyedanwei/202249163721.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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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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