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2768人公告
考试总成绩=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2+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各类优先政策确定人选,还不能确定的,按如下办法处理: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如还不能区分的,增加补充考试,补充考试的内容、方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并组织实施,择优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
(五)定向招聘随军家属的选岗办法
报考市直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的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单位与岗位,选岗组织工作由玉林市双拥办、玉林军分区负责。县(市、区)事业单位选岗组织工作由县(市、区)人社局负责。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如应聘人员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经人社部门批准,可从同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核人选。
(一)体检。市直单位招聘人员的体检,由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组织;各县(市、区)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组织。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 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认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体检完成时间:2022年8月底
(二)考核。考核工作由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单位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时必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含加分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形成书面材料。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政历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核完成时间:2022年9月(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确定)。
六、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相关资格条件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或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审批,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待遇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县(市、区)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通过定向公开招聘渠道获聘的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调离。
使用实名制事业编制招聘的人员,用人单位凭人社部门的聘用通知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手续;使用非实名编制(控制数)招聘的人员,用人单位凭人社部门的聘用通知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受聘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本市市直事业单位或县(市、区)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诚信档案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九、招聘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775—2695773(市人社局机关党委)。
十、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14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确保顺利参考。同时,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十一、本招聘公告由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及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
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组织机构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考试辅导班和发行销售的各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参考书(资料)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无关。
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事业科 0775—2684008
市人事考试院 0775—2680828
市人社局网站 0775—2830363
北 流 市人社局 0775—6399207
容 县人社局 0775—5117909
陆 川 县人社局 0775—7236082
博 白 县人社局 0775—8227091
兴 业 县人社局 0775—3910921
玉 州 区人社局 0775—2897209
福 绵 区人社局 0775—2225101
玉东新区人社局 0775—2696613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的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点击下载>>>
1.2022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
3.2022年陆川县面向县代课人员公开招聘农村学校公办教师说明.doc
4.2022年玉州区从原身份为代课人员中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说明.doc
5.2022年福绵区面向原代课人员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及加分条件情况说明.docx
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22年版).pdf
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2年4月6日
原标题:2022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yulin.gov.cn/tszl/rsrc/sydwzk/t117081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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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