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镇海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58人】
(三)面试(岗位技能测试)
笔试后,全区统一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对合格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招聘指标3个以下的岗位按1:3比例,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面试办法和时间另行通知。其中镇海区环境监测中心环境监督岗位需增加岗位技能测试(内容为60米登高采样作业),岗位技能测试实施办法和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面试+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四)体检
笔试、面试(面试+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满分为100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相同,则另加考笔试。其中镇海区环境监测中心环境监督岗位若总成绩相等且笔试成绩也相等,则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另加考笔试)。按各单位招聘岗位总成绩从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人力社保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政策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淘汰,是否按顺序递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后决定,报区人力社保局同意。
(五)考察
考察参照今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办法执行。考察还须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定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四、录用办法
考察合格者,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办理事业人员录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
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对不能按时报到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录用资格。在办理录用或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简章由镇海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需求计划表》。
咨询电话:0574-86290194
举报电话:12388
原标题:2015年镇海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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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镇海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xls
宁波市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6月4日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