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陕西省直有关部门及其直属机构选调遴选公务员及选聘事业人员54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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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陕西省直有关部门及其直属机构选调遴选公务员及选聘事业人员54人公告

3.专业测试

在资格复审环节设有专业测试(以下简称“测试”)的职位,测试的方式和内容由用人部门确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测试有关安排由用人部门通知有关报名人员,用人部门可以划定测试合格分数线,并在测试前随测试安排一并通知报名人员,未达测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后续公开选调遴选及选聘环节。参加测试的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应考。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有专业测试职位的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各用人部门于面试前3日在用人部门的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形成的缺额,不再进行面试递补。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全程摄像录音。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面试人员公布,并由面试人员签字确认。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1(无专业测试职位)=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2(有专业测试职位)=笔试成绩×20%+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公布时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则按笔试成绩、测试成绩的先后顺序,确定综合成绩排序。

面试结束后3日内,各用人部门在其门户网站发布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

(六)考察及相关环节

1.确定考察对象

公务员公开选调、事业人员公开选聘原则上实行等额考察。公务员公开遴选依规实行差额考察,对遴选人数不足5名的职位,设置进入考察的人数为“职位遴选人数+1”;对遴选人数5名及以上的职位,设置进入考察的人数为“职位遴选人数+2”。

对于取得有效面试成绩人数多于既定进入考察人数的职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的人选。若进入考察人员成绩排名末位出现各项考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形时,末位并列者一并进入考察。

对于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人数少于等于既定进入考察人数的职位,有1人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报名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有2人及以上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综合成绩排名末位报名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本考场(由同一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试题的考场)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人数多于规定进入考察人数的职位中,进入考察报名人员的最低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3日内,各用人部门在其门户网站公布考察对象。

2.考察

考察由各用人部门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遴选及选聘职位的人岗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报名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等额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报名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一次。差额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差额考察由用人部门根据报名人员的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经仔细研究并充分考量,从考察结论合格的人员中,等额确定进入后续环节的人员。

3.体检

安排有体检环节的职位,体检由用人部门在考察环节后组织实施,比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等有关规定执行。安排有心理健康评估的职位,由用人部门在体检环节组织实施。

(七)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省委组织部在陕西党建网、省政府门户网招考招录专栏对公开选调遴选及选聘拟任用(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聘用)的,省委组织部向各用人部门印发任用(聘用)的通知。公示期间所反映的问题核实后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三、纪律要求

为了维护公开选调遴选及选聘工作秩序,对于存在组织参与考试作弊、提供虚假个人材料、影响公开选调遴选及选聘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情形的报考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并将违纪违规情况通报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

各有关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选调遴选及选聘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和社会监督,要严格遵守公务回避有关规定,凡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问题的人员,一经查实,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四、重要提示

1.公开选调公开遴选公务员政策由省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负责解释,公开选聘事业人员政策由省委组织部公务员一处负责解释。

2.职位设置、资格审查、专业测试、面试、考察等有关具体事项由各用人部门负责解释。

3.对报考者向同一职位提交3次报名信息,经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再次选报该职位。

4.报考者须提交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出现规定的递补情形时联系,因无法与报名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5.本次考试不指定、不出版发行任何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各级组织部门和用人部门不得举办也不得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举办的有关辅导班、辅导网站、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选调遴选及选聘组织单位无关,敬请报考者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点击下载>>>

2021年陕西省直有关部门及其直属机构公开选调报名推荐表.xls

2021年陕西省直有关部门及其直属机构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xlsx

2021年陕西省直有关部门及其直属机构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x

2021年陕西省直有关部门及其直属机构公开选聘事业人员职位表.xlsx

2021年陕西省直有关部门及其直属机构选聘咨询电话.docx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2021年9月10日

原标题:省直有关部门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公开选调公开遴选公务员及公开选聘事业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haanxi.gov.cn/xw/ztzl/zxzt/zkzl/2021/lxgwy/202109/t20210910_2190314.html

3.专业测试

在资格复审环节设有专业测试(以下简称“测试”)的职位,测试的方式和内容由用人部门确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测试有关安排由用人部门通知有关报名人员,用人部门可以划定测试合格分数线,并在测试前随测试安排一并通知报名人员,未达测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后续公开选调遴选及选聘环节。参加测试的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应考。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有专业测试职位的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各用人部门于面试前3日在用人部门的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形成的缺额,不再进行面试递补。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全程摄像录音。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面试人员公布,并由面试人员签字确认。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1(无专业测试职位)=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2(有专业测试职位)=笔试成绩×20%+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公布时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则按笔试成绩、测试成绩的先后顺序,确定综合成绩排序。

面试结束后3日内,各用人部门在其门户网站发布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

(六)考察及相关环节

1.确定考察对象

公务员公开选调、事业人员公开选聘原则上实行等额考察。公务员公开遴选依规实行差额考察,对遴选人数不足5名的职位,设置进入考察的人数为“职位遴选人数+1”;对遴选人数5名及以上的职位,设置进入考察的人数为“职位遴选人数+2”。

对于取得有效面试成绩人数多于既定进入考察人数的职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的人选。若进入考察人员成绩排名末位出现各项考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形时,末位并列者一并进入考察。

对于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人数少于等于既定进入考察人数的职位,有1人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报名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有2人及以上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综合成绩排名末位报名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本考场(由同一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试题的考场)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人数多于规定进入考察人数的职位中,进入考察报名人员的最低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3日内,各用人部门在其门户网站公布考察对象。

2.考察

考察由各用人部门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遴选及选聘职位的人岗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报名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等额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报名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一次。差额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差额考察由用人部门根据报名人员的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经仔细研究并充分考量,从考察结论合格的人员中,等额确定进入后续环节的人员。

3.体检

安排有体检环节的职位,体检由用人部门在考察环节后组织实施,比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等有关规定执行。安排有心理健康评估的职位,由用人部门在体检环节组织实施。

(七)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省委组织部在陕西党建网、省政府门户网招考招录专栏对公开选调遴选及选聘拟任用(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聘用)的,省委组织部向各用人部门印发任用(聘用)的通知。公示期间所反映的问题核实后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三、纪律要求

为了维护公开选调遴选及选聘工作秩序,对于存在组织参与考试作弊、提供虚假个人材料、影响公开选调遴选及选聘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情形的报考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并将违纪违规情况通报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

各有关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选调遴选及选聘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和社会监督,要严格遵守公务回避有关规定,凡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问题的人员,一经查实,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四、重要提示

1.公开选调公开遴选公务员政策由省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负责解释,公开选聘事业人员政策由省委组织部公务员一处负责解释。

2.职位设置、资格审查、专业测试、面试、考察等有关具体事项由各用人部门负责解释。

3.对报考者向同一职位提交3次报名信息,经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再次选报该职位。

4.报考者须提交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出现规定的递补情形时联系,因无法与报名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5.本次考试不指定、不出版发行任何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各级组织部门和用人部门不得举办也不得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举办的有关辅导班、辅导网站、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选调遴选及选聘组织单位无关,敬请报考者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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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陕西省直有关部门及其直属机构公开选调报名推荐表.xls

2021年陕西省直有关部门及其直属机构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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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陕西省直有关部门及其直属机构公开选聘事业人员职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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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0日

原标题:省直有关部门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公开选调公开遴选公务员及公开选聘事业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haanxi.gov.cn/xw/ztzl/zxzt/zkzl/2021/lxgwy/202109/t20210910_2190314.html

(责任编辑:徐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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