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新疆喀什地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7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充实喀什地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合喀什地区各级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0年喀什地区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73名。
一、招聘对象
1.喀什地区户籍或生源院校毕业生(含喀什大学应历届毕业生);
2.喀什地区在职在编的干部配偶或子女;
3.在喀什地区服务期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
4.在喀什地区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的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制工作人员;
5.喀什地区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
6.驻喀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或子女。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年龄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
7.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专业学历要求
1.招聘岗位及专业学历要求详见《2020年喀什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2.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
2.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用人单位开除公职、辞退,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6.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7.参加“特岗教师”及“学前双语教师”被正式聘用,尚未的工作人员或“定向免费师范生”、“定向免费医学生”已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未满的;
8.按照回避规定,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单位负责人员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简章涉及时限截止至:2021年1月13日。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程序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实际操作或试讲)、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2021年1月13日—19日北京时间18︰00)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以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为识别依据,多报者取消报考资格。对恶意报名者视为扰乱报名秩序,取消本次招聘资格。考生可填写《2020年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4)、《2020年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8),按要求在指定邮箱(分为地直招聘岗位和县市招聘岗位)提交《资格审查表》、《报名信息表》电子版、户口本(主页和本人页扫描件),并上传近期免冠蓝底正面照片、本人与身份证原件合影、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系统”进行验证)、报考岗位及招聘对象所需的其他证件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jpg格式,个人免冠照片大小10~200kb之间),照片必须清晰,使用不合格的照片导致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报名考生须将以上材料扫描件按顺序整理汇总成压缩包,按照“报考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命名。考生必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报名者取消报考资格。
网上报名(邮箱)材料与具体岗位要求不符合或者不完整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邮箱网报只能进行一次,多报无效。报考地直招聘岗位的考生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地直邮箱;报考县市招聘岗位的考生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县市邮箱,提交错误邮箱的考生,不予进行资格审查,责任自负。
(二)网上资格初审(2021年1月20日—22日)
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查方式进行,地直招聘岗位由地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核;县(市)招聘岗位由各县(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核,根据考生网上报名时所填写信息进行审查。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时间:2021年1月25日。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
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分别由地直招聘单位、各县(市)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单》,方可进入面试,面试具体要求由地直招聘单位、各县(市)负责通知。如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考生较多,可由地直招聘单位、各县(市)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入闱面试考生名单。
1.资格复审。
(1)复审时间:2021年1月30日—31日
(2)复审地点:地直招聘单位、各县(市)
(3)复审要求:资格复审按照《简章》、《岗位表》具体要求进行。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审核。考生须持《资格审查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户口本和报考岗位及招聘对象所需要的其他证件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不得代审)。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有虚假材料的、本人未参加资格审查的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
(1)面试时间:2021年2月2日—6日
(2)面试地点:地直招聘单位、各县(市)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招聘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4)面试内容及方式: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要求自行确定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方式须提前三天告知入闱面试考生。
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
(四)体检、考察政审
1.体检组织和标准。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由地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按照《自治区事业单
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3)执行。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要求。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登录喀什政府信息网站进行查询。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地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岗位出现的空缺,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
3.考察政审。地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体检结果分别反馈至地直招聘单位和各县(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考生按规定进行考察政审。考生需填写《2020年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附件5),因考察政审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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