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和教辅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告【招14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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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和教辅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告【招14人】

(5)其他与招聘计划要求相符的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以文件夹形式打包并压缩。

非报名时间或通过其他方式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岗。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及提供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考生自负。

2.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材料情况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人事招聘网”专栏公布。因为工作量较大,不符合我校本次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通知。

3.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为《教师职业能力测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及笔试准考证领取等事宜将在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人事招聘网”专栏公布。

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缺考考生的笔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且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笔试成绩将在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人事招聘网”专栏公布。

2.资格复审

按照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一同确定为面试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根据报考人员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经递补后仍达不到1:3比例时,经向相关部门请示同意后,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等将在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人事招聘网”专栏公布。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面试人选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一次递补。

3.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准考证领取等事宜将在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人事招聘网”专栏公布。考生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1)专职辅导员岗位

专职辅导员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

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及格分数线为60分,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考生现场确认面试成绩。

(2)教辅专业技术岗位

教辅专业技术岗位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专业知识问答相结合的方式。

面试满分100分,按照专业技能测试占70%专业知识问答占30%计算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及格分数线为60分,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考生现场确认面试成绩。

4.总成绩核算与公布

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后7个工作日内,总成绩将在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人事招聘网”专栏公布。

(三)体检及考察

1.按照总成绩由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和医院另行通知)。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组织考察,采取阅档考察和岗位实践考察方式,考察内容应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四)公示与聘用

学校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并在天津市商务局网站、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公示。

天津市商务局网站(http://shangwuju.tj.gov.cn/)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tcc1955.edu.cn/)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我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需在学校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面试后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我校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要求,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022-59655474

监督电话:022-58665650

022-59655318

点击下载>>>

2020年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和教辅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docx

2020年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和教辅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2020年6月28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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