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和教辅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告【招14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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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和教辅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告【招14人】

为切实我校育人水平和办学质量,加快专职辅导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和教辅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4名,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始建于1955年。建校以来,学校秉承“厚德尚能,励学弘商”的校训,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成为一所系统培养现代服务业高技能人才的天津市首批高职示范校。迄今为止,已先后为国家培养了14万余名学生,很多毕业生成为企业骨干,商界精英。

学校现有海河教育园校区、河东校区及河西校区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5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学校设有8个二级学院和4个教学部,分别是国际贸易学院、应用外语学院、营销学院、会计学院、信息技术学院、旅游学院、广告学院、金融学院、马列教学部、体育教学部、公共外语教学部、德育教学部。 全日制在校生8697人。

学校完善人才培养模式,学校现有7个专业大类40个专业,形成了具有鲜明现代服务业特色的专业体系。学校建设了一批国内领先的实训基地,形成承载多专业、多岗位、全业务流程的综合实训平台,学生不出校门就能得到的就业创业体验。

学校先后与澳大利亚、英国、美国、丹麦、韩国、乌克兰、加拿大等十多个国家的院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定期互派师生开展研修交流、教育合作、境外实习实训等活动。学校是全国第五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学校,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国际商务教育研究会主任委员校、全国外经贸行指委副主任委员校、全国报关行指委副主任委员校、教育部职业院校外语教指委商务英语分委会主任委员校、天津商务行指委主任委员校,海河教育园区电子商务行业产教对接联盟委员会主席单位。

我校教师在全国高职院校教师教学竞赛排行榜中排名59位,在全市排名第6位。我校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排行榜中排名第98位,在全市排名第3位。

学校是天津市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天津市“一带一路”建设境外安全基地、滨海新区紧缺型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海河教育园区大学生创新创业商务服务基地。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努力让每个学生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自2020年6月28日起在天津市商务局网站、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发布,不少于7个工作日。

天津市商务局网站(http://shangwuju.tj.gov.cn/)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tcc1955.edu.cn/)

招聘岗位见《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和教辅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本市户口,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硕士博士毕业生应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应在报名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因各种原因不能将档案或人事关系转入我校管理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宜录用的其他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定向生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7月8日至2020年7月14日。

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和教辅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将报名表连同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tccgkzp@126.com,邮件主题统一为:“岗位编号 姓名”。证明材料电子版(照片)包括:

(1)个人简历;

(2)居民身份证(二代)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本科、硕士等各阶段学历证学位证及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网打印《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材料)、职称证、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证书等;

(3)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人员,应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在学期间所获荣誉证书或由毕业院校出具的在学期间担任学生干部的证明(加盖院(系)公章);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必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与之相对应的历年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合同所载岗位不能体现所从事专业的,还须同时提供原单位盖章的岗位经历证明;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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