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北京农业农村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补充公告
根据《农业农村部在京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等人员公告》(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官网、中国农业人才网)有关要求,现就我中心招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需补充提交的材料
请一审合格的考生提供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三)各阶段在校成绩单复印件;发表论文(著作)、获得学术成果及获得各类奖励证书复印件;计算机、外语水平等级证书复印件。
(四)报考京内生源岗位的考生请提供户口本首页以及本人信息页复印件。
(五)留学回国人员请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以及从出入境管理部门打印的个人留学期间的出入境记录。
(六)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考生,须提交个人声明,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岗位,说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已咨询学校可以完成派遣和落户,档案可以进行转递,并有本人签字。
请于2020年6月25日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至我中心,邮件请在标题注明“本人姓名+报考岗位”,截止时间以发送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010-59194562/15201565669
电子邮箱:atpcmoa@126.com
二、招聘安排
(一)笔试
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按1:20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笔试人员名单和笔试有关事项在中国农业人才网(http://www.moahr.cn)、中国农业外经外贸信息网(http://www.mczx.agri.cn)另行通知。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其中多边贸易处贸易谈判工作职员(岗位编码:20201501)、贸易促进处出口促进工作职员(岗位编码:20201502)进入面试比例为1:5,区域贸易处贸易谈判工作职员(岗位编码:20201503)进入面试比例为1:10。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有关事项在中国农业人才网、中国农业外经外贸信息网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四)公示和录用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在中国农业人才网、中国农业外经外贸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且如期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办理录用手续。
三、注意事项
(一)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补充材料,逾期未提交的将视为主动放弃。
(二)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应与报名表填写的信息一致,内容真实。未认真填写或仔细检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考生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三)个人联系电话和地址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四)我单位将根据北京市疫情防控形势调整笔试、面试有关安排,请及时关注中国农业人才网、中国农业外经外贸信息网等网站相关动态信息。
农业农村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
2020年6月2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