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浙江省嘉兴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补充通知(第3号)
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全日制普通高等在校和应届毕业大学生征集入伍后优待政策的通知》(嘉政办发〔2009〕4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对报考2015年上半年嘉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考生符合上述文件第六条的,按文件规定执行。
嘉政办发〔2009〕44号文件第六条规定:户籍在本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在校和应届毕业大学生退伍后,报考嘉兴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每服役1年其笔试总分上加2分;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一、二、三等功的,在笔试总分上分别增加5分、3分和2分。
请符合上述文件第六条的考生在2015年5月26日—5月28日,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携带本人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522办公室(嘉兴市东升东路1042号)办理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经审核后,将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在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
咨询电话:0573-82228948
原标题:2015年上半年嘉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3号)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5月25日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