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上半年重庆合川区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102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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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上半年重庆合川区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10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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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2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未满现工作单位(岗位)的招录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3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4年6月24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中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推迟至2020年9月30日前提交;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附件5)(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审核认定时间为简章发布之日起至6月26日止。

对国家统一招生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岗位设置上,如管理9级以上,均含管理9级。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对要求具备教师资格的招聘岗位,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职业(执业)资格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可按照“先上岗、再考证”有关规定报考;对被聘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应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职业(执业)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职业(执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简章正文和附件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高校全日制就读且毕业时间在2019年8月1日—2020年7月31日之间的毕业生。

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但已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合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c.gov.cn/)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须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20年6月24日8时30分至6月26日18时期间,登录报名网(网址:http://61.186.167.227/hcgz/)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附件内容,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15-30kb)。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报考申请后,须于2020年6月25日8时30分至2020年6月27日18时期间,前往合川区南津街中南支路(南屏中学学生食堂底楼)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附件2),招聘方将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及招聘方在现场打印的《报名信息表》相应位置签字确认。

资格审查合格者,才可网上缴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者,取消缴费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未满5年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3);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满5年的,须在考察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须在2020年6月28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公共科目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各50元),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4.打印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于2020年7月17日9:00起至7月18日24:00登录报名系统(http://61.186.167.227/hcgz/)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5.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由合川区人力社保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还其报名考务费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参考。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形式。凡实际报名缴费人数与招聘岗位总名额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实际缴费人数与招聘岗位总名额的比例未达到8∶1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分值为100分,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测试,主要测试《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大纲参照《重庆市2020年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2020年6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发布)内容执行,均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20年7月19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对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按照与招聘岗位总名额7∶1,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或综合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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