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招聘非在编人员面试安排通知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工作安排,已于2020年5月31日完成考生的笔试考试,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本次参加面试的人员(详见附件:面试入围人员名单),现将面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6月6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办公室(乌市水磨沟区南湖西路215号,上交报名登记表处)。
二、有关要求
1.面试在入围面试选拔人员中进行;
2.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20年6月6日14:45时在指定地点集中签到,迟到15分钟以上者,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不参加面试视为放弃应聘资格,不再提供补考机会;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违反纪律者,考试成绩无效;
4.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并佩戴口罩;
5.面试期间,考生须严格遵守面试纪律,接受工作人员引导。
三、面试咨询
联系人:柳军荣、郑伟
联系电话:0991-4185086
四、面试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991-4185106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招聘非在编人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面试安排的通知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工作安排,已于2020年5月31日完成考生的笔试考试,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本次参加面试的人员(详见附件:面试入围人员名单),现将面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6月6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办公室(乌市水磨沟区南湖西路215号,上交报名登记表处)。
二、有关要求
1.面试在入围面试选拔人员中进行;
2.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20年6月6日14:45时在指定地点集中签到,迟到15分钟以上者,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不参加面试视为放弃应聘资格,不再提供补考机会;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违反纪律者,考试成绩无效;
4.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并佩戴口罩;
5.面试期间,考生须严格遵守面试纪律,接受工作人员引导。
三、面试咨询
联系电话:0991-4185086
四、面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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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招聘非在编人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docx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