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云南石林彝族自治县选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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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云南石林彝族自治县选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三)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40分、面试成绩60分。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1. 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选调方不指定、不提供任何复习资料,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本次笔试不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2. 面试

(1)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当天下午,各选调单位对所有参加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原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现任职务(职级)任职经历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工作以来历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表彰奖励证书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分项涉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管理部门经办人签字、标明日期后加盖单位公章。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认知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决策应变能力、综合分析与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岗位适应性等,同时突出职位要求和职位特点。

面试满分100分,具体由两部分构成,其中集中面试50分,各选调单位面谈50分。集中面试由县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各选调单位面谈由各选调单位组织,各选调单位在进行面谈时,可根据需要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测试成绩占面谈成绩的40%。

面试于资格复审结束后一天进行,上午进行集中面试,下午分单位进行面谈。

3. 加分

有以下情况的,可在笔试、面试折算综合成绩基础上进行直接加分:

(1)表彰奖励加分:加分5分,其中个人获得表彰奖励的加5分,获得省(部)级表彰奖励的加3分,获得州(市)级表彰奖励的加2分,获得县(市、区)级表彰奖励的加1分,同一事由获得多部门表彰奖励的,以级别表彰奖励为准,不累计加分。

(2)发表署名文章加分:加分5分,其中在主流媒体发表署名文章的,每篇加1分,总分不超过5分;在省级主流媒体发表署名文章的,每篇加0.8分;在州(市)级媒体发表署名文章的,每篇加0.5分。相近内容在多级媒体发表的,以级别媒体发表为准,不累计加分。

4. 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加分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成绩在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上进行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1. 考察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对象按拟选调计划人数2:1的比例确定,对于数量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如特殊情况需等额考察的,需报县领导小组同意。

各选调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选调政治素质不合格 、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察。

2. 体检实行等额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6年12月30日修订)及相关规定执行,由选调机关安排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体检的,各选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递补人员进行体检,递补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确定为拟调入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在体检、考察或公示期间,如出现不符合选调条件情形或自动放弃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从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进行一次递补。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各选调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或选调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报考副科级领导岗位的先试用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转任相应职级。经公开选调调入的,在石林县内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六)选调资格保留

选调岗位综合成绩按选调计划数与报考该岗位人员1:2确定保留1年选调人员资格(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受此比例限制),由各选调单位纳入本单位选调人才库。单位需要补充工作人员时,在规定的编制和职数限额内,报经县外调入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从本单位选调人才库中按成绩高低顺序,择优选择选调人员,在征求选调人员所在单位和本人意见的基础上,对选调人选进行考察,并通过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调动手续。若服从调剂,保留资格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调剂到县内其他空编单位。

五、 纪律与监督

(一)从事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参加公开选调的应试人员,应自觉遵守选调规定和相关工作程序要求,诚实守信、积极面对、按时参加。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恶意干扰选调工作的报考人员,取消选调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选调期间,请报考人员适时关注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http://www.kmrcjob.cn)发布的有关信息,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中共石林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石林彝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及中共石林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对本次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针对选调工作反映的问题,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0871-67790274(中共石林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0871-67796252(中共石林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0871-67796492(石林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科)

(时间:2020年4月10日-考试结束,工作日9:00-17:00)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71-63330145

(时间:2020年4月10日-4月29日,工作日9:00-17:00)

监督举报电话:

0871-67796654 (石林彝族自治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0871-67796299(中共石林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石林彝族自治县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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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2020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

原标题:石林彝族自治县2020年面向云南省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kmsl.gov.cn/c/2020-04-13/4231432.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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