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省繁昌县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就业和社会服务中心选调2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贯彻公平竞争的选调用人制度,经研究决定,县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县就业和社会服务中心面向全县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公开择智选调工作人员。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人数、岗位
1. 县社会保险征缴中心专技初级岗位1名。
2. 县就业和社会服务中心管理九级岗位1名。
三、选调人选的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具备培养潜质。
2.选调工作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县社会保险征缴中心选调法学、会计等相关专业人员;县就业和社会服务中心选调人力资源管理、法学等相关专业人员)。
3.各镇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须在镇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
四、选调办法
请各单位对照上述条件,对本单位人员进行认真摸排,择优推荐,个人也可以自荐。各单位要进行宣传,让工作人员了解这项工作。推荐人选确定后,请填写《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推荐(自荐)表》(已上传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资料下载”专栏),连同推荐人选学历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及1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于2015年5月15日前报县人社局人事管理科(县政务中心四楼428室)。
五、选调工作的步骤和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推荐、自荐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研究决定等步骤进行。
(一)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数与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小于2:1。
(二)考察
根据职位考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按2:1确定人选进入考察程序。组织考察前报考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选调意见。考察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员组成,赴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对其个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三)研究决定
在综合分析人选条件、考试成绩、考察情况等基础上,最终确定选调人选,并办理调动手续。
本通知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高卫红 联系电话:0553-7872542
原标题:关于县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县就业和社会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通知
中共繁昌县委组织部 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5月7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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