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镇海区选聘区属企业领导人员公告【招10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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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江镇海区选聘区属企业领导人员公告【招10人】

为进一步深化区属企业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吸引集聚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范围公开选聘一批镇海区区属企业领导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镇海区区属企业区管副职领导人员10名左右,其中,负责党务和行政事务的2名左右,负责项目建设管理的2-4名,负责财务和投融资的2-4名。

二、报名范围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 驻甬部省属企业、市属国有企业、区县(市)属企业及银行等金融机构中符合条件人员均可参与报名。其中,符合负责财务和投融资职业经理人具体条件的相关人员也可参与报名。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能认真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年龄一般在42周岁以下;

3、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有较好的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熟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熟悉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

5、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6、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或者处未满的;

(4)其他不宜报名的情形。

(二)负责党务和行政事务岗位的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有三年以上的党龄;

2.具有 5年以上从事党建、人事、行政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

3.现任机关事业单位副处级及以上或任正科级(管理7级)领导职务满2年;现任驻甬部省属企业、市属国有企业、区县(市)属企业相应层级和相应年限领导职务。

(三)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岗位的资格条件

1.具有 5年以上从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开发、工程管理、商业或工业地产、文化或旅游产业等相近行业工作经历;

2.现任机关事业单位副处级及以上或任正科级(管理7级)领导职务满2年;现任驻甬部省属企业、市属国有企业、区县(市)属企业相应层级和相应年限领导职务。

(四)负责财务和投融资岗位的资格条件

1、具有金融、经济、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等相关专业背景;

2、具有 5年以上从事金融或资产投资管理、融资担保、财务管理、审计等相近行业工作经历;

3.现任机关事业单位副处级及以上或任正科级(管理7级)领导职务满2年;现任驻甬部省属企业、市属国有企业、区县(市)属企业相应层级和相应年限领导职务;现任在甬银行等金融机构相应层级和相应年限领导职务。

4、民营企业、中介机构中,具有上述相关专业背景和5年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历,具备注册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金融分析师等高级职(执)业资格证书的相关人员,也可通过市场化选聘为职业经理人。

以上年龄、工作经历、任职时间计算截止至2019年10月30日。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谈、能力素质测试、竞争性面谈、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28日8:30—12月8日17:30

2.报名方式

通过网上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时间以收达为准)。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可自行下载并填写《镇海区公开选聘区属企业领导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会同其他资格证明材料扫描电子版汇总打包,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zhqbmyx@126.com (标题请注明应聘职位)。

报名资料包括:

(1)《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等证书(提供原件扫描电子版);

(3)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片;

(4)任职证明、聘用(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或工资发放表等工作经验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扫描电子版);

(5) 年度考核、奖惩情况、近5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等资格条件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电子版或原件扫描电子版)。

(二)资格审查及面谈

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后,将电话告知资格初审结果。届时请持相关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及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谈简要了解报考人员的专业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选聘资格,在资格审查、面谈、考察、体检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三)能力素质测试。主要通过笔试方式了解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竞争性面谈。主要通过面试的方式了解测试对象综合能力素质和岗位匹配情况。面谈按具体职位分组进行,并邀请一定比例的专业人士担任评委。

(五)考察体检。综合考虑能力素质测试和面谈结果,研究确定入闱考察体检人选。考察实行差额方式。重点了解人员资格条件、德才表现、工作业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及与选聘职位的匹配程度,同时征求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或企业内审监督等机构意见。考察对象的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公示、办理聘用手续。根据考察、体检情况,按照选聘任用程序和择优适岗原则,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合适人选不足,将酌情核减选聘职位。

对公示期无反映,或有反映经查实但不影响聘用的,经研究同意后,办理相关聘任手续。一个聘期为3年,其中试用期半年,聘期届满经考核合格可以续聘。

五、其他

1、选聘的区属企业领导人员,按照《镇海区区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由镇海区委统一管理,享受相关政治待遇,参加全区有关重大活动及重要会议。

2、区属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具体薪酬管理按照《关于深化镇海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文件执行。职业经理人提供同行业市场化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咨询电话:89389617。

3、机关事业干部选聘为区属企业领导人员后,按规定将行政、工资、档案等关系转入企业,转变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不再保留原有身份待遇。

4、公开选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在选聘过程中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监督电话:89287852。

5、公告未尽事宜,由镇海区区属企业领导人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9389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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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区属企业简介.doc

镇海区公开选聘区属企业领导人员报名表.doc

镇海区区属企业领导人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27日

原标题:镇海区公开选聘区属企业领导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news.nbrc.com.cn/sydw/201911/t20191128_103761.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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