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浙江金华市丽泽中学招聘教师5人公告
为进一步选优配强师资队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72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金华市丽泽中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详见《2026年金华市丽泽中学公开招聘岗位条件需求表》(附件1),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二)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参考教育部发布于门户网站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吸收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网专业库内部分学科名称、代码等信息)和《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国(境)外学历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具体程序为:
(一)发布公告
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kfq.jinhua.gov.cn)、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其中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为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6年7月23日—7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金华市李渔路1313号金华之心5号楼A座3楼金华金开招商招才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
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材料:
1.《2026年金华市丽泽中学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4.学历学位相关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其他佐证材料: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荣誉(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编教师须征得单位同意(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到3倍及以上的,进入笔试环节,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报考人员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或缺考的不进入面试环节。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报名现场领取)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5确定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无学生状态下授课),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或缺考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面试成绩再相等的,另行开展专业能力测试)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进行体检、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2.考察工作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体检或考察放弃、不合格或接到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一律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同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年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户口迁入等时间计算统一截至2026年7月20日。报考人员应对各环节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并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报考人员需密切关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六)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为5年。
(七)本公告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9-89155087,监督电话:0579-8237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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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7月20日
原标题:2026年金华市丽泽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jinhua.gov.cn/col/col1229708695/art/2026/art_76b4da212cd94b369cc95b53d58fbbb0.html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