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2026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资格审查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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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2026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江西省2026年中小学教师招聘第一批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网上调剂公告》和《江西省2026年中小学教师招聘第二批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有关要求,现将抚州市2026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资格审查和递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有关事项

(一)资格审查要求

1.资格审查对象。根据《江西省2026年中小学教师招聘第一批进入面试名单及网上调剂公告》和《江西省2026年中小学教师招聘第二批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中确定的进入和调剂进入抚州市岗位面试人员。

2.时间及地点。资格审查时间为2026年7月7日-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并提供岗位要求相应材料的人员,视为 放弃面试资格。地点及咨询电话,详见《市直单位及各县(市、区)现场资格审查一览表》(附件1)。

3.本人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审查委托他人代为递交审查材料的,须向审查单位提交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委托书》(附件2)。

(二)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按顺序进行整理(复印件统一用A4纸),其中第1-8项为每位考生必须提供的材料,第9项为相应考生需提供的材料。(按附件3所列顺序整理)

1.本人近期一寸彩照2张。

2.本人签名的招聘考试报名表(可在考试报名系统中打印)。

3.笔试准考证。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本人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证书查询结果》1份(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如暂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经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推荐证明>各1份)。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1份。

6.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已通过2026年教师资格考试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正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网页截图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签写关于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并于2026年8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进行审核,如未按期取得,不予聘用)。

7.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5)。

8.抚州市2026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应聘人员近亲属报告承诺书(附件6)。

9.其他证明材料:

(1)招聘岗位要求“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要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如:考生本人大学录取通知书或毕业证或学籍表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的专业,后面注明了“师范类”字样;或提供注明了“师范类”专业的高招录检表;或提供在校期间所学专业及各学科成绩的学籍表:必须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法、现代教育技术、教育实习等师范类课程成绩和参加师范类教育教学实习材料)。

(2)在我省各级各类中小学任教的正式在编教师报考,须在同一县域(或同一设区市市直学校,下同)公办中小学校任教累计不少于5年(即:2021年9月及以前正式成为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其中“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和特岗教师的服务期可与其转为正式编制教师后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且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由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2023年招聘录用,连续任教3年且2026年8月底前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报考,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报考,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公费师范生和参加“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的定向师范生,须按入学前签订的协议就业。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与签订协议的单位未正式解除协议的不得报考(以解除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6)在我省同一县域内公办中小学任教累计服务不满5年的在编教师、服务不满3年(即:2024、2025年招聘录用)的特岗教师、其他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与所在单位未解除人事(聘用)关系的不得报考(以编办办理下编手续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签订时间为准)。

(7)考生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上述同意报考证明、解除聘用关系证明、解除协议证明等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交。

(8)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的非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属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

(9)报考“限退役军人报考”岗位需提供退役军人证明。

上述材料考生根据岗位条件和自身情况按要求提交。若未按要求如期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二、递补资格审查有关事项

(一)递补资格审查对象。

因已进入面试人员资格不符或自动放弃产生的面试缺额,从本岗位未进入面试且排名在应进入面试人数两倍之内的合格人员(含原报考该岗位及调剂到该岗位的考生)中,按从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规则如下:

1.已进入第二批面试人员名单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原报考岗位的递补,也不再计入原报考岗位的可递补基数。

2.在原报考岗位和调剂岗位均可递补的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递补,只计入其选择递补岗位的可递补基数。考生须同时向原报考岗位和调剂岗位的招聘单位出具《中小学教师招聘考生递补承诺书》(附件7),违者将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3.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

4.对于递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市直中学招聘岗位由市教体局人事师资科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县(市、区)招聘岗位由县级教育部门或招聘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

5.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面试岗位递补时如出现自动放弃或无人递补等原因未达到面试比例规定人数时,组织现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面试当天放弃的不予递补。

三、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应保持报考时所填联系方式畅通,以便联系。如电话号码有变,请及时告知报考学校所在地的教育部门。因考生电话不畅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后续工作及具体面试公告将另行在抚州市教育体育局、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未尽事宜按《关于做好2026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市直学校及各县(市、区)现场资格审查一览表.docx

附件2:委托书.docx

附件3:资格审查材料目录.docx

 附件4:关于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docx

附件5:诚信报考承诺书.docx    

附件6:近亲属报告承诺书.docx    

附件7:中小学教师招聘考生递补承诺书.docx

原标题:抚州市2026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

文章来源:https://jyty.jxfz.gov.cn/art/2026/7/3/art_6627_4459040.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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