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新疆警察学院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20人)
2.专业能力测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教态是否自然、得体,语言是否流畅、准确,板书是否规范、整洁,知识讲解是否条理清晰、逻辑严密,教学方法是否科学有效、灵活得当等。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需求及学科专业情况,自选题目并准备试讲内容。试讲时间为15分钟,可以使用板书、实物教具、PPT等。专业能力测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参加专业能力测试入闱人选根据科研评价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科研评价合格人员直接进入专业能力测试。入闱专业能力测试人员放弃参加专业能力测试的,可按照该岗位科研评价得分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专业能力测试。
(五)心理素质测评
心理素质测评主要考核报考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测评结果作为辨识考生是否适合从事人民警察职业的重要参考。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
同一岗位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和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等规定中关于人民警察职位的有关规定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体检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资质和经验的二级甲等医院统一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3-5日内,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1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七)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政治考察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规定,按照人民警察的标准、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政治态度、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是否具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等,以及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察对象的家庭成员、社会背景等进行延伸考察。填写《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考察表》(见附件7)报用人单位。
(八)公示
根据考核成绩、体检和政治考察等情况,学院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疆警察学院网站(https://www.xj pc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新疆警察学院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九)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与新疆警察学院签订聘用合同,凡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行放弃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待遇
本次招聘均为事业编制人员;授予人民警察警衔;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根据聘用人员业绩成果情况,享受一次性生活补助和科研工作经费。科研能力突出,在本专业领域取得成果或突出业绩的,可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薪酬待遇。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若部分岗位出现空缺,学院依据有关规定,按照专业对口、人岗相适原则择优实施调剂。
(二)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新疆警察学院网站(https://www.xj pcedu.cn/)上及时进行公告。
(三)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及时关注新疆警察学院网站(https://www.xj pcedu.cn/)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违纪违规的认定处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执行。
(五)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报名资格者,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警察学院负责解释。
八、纪律与监督
新疆警察学院公开招聘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991-3190063。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91-3190061(刘老师、金老师)(工作日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沙路1108号
附件1:新疆警察学院2026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xlsx
原标题:新疆警察学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I2WxD-1toadsv1AMIN9YWg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