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新疆农业大学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公告(61人)
(十)公示
1.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新疆农业大学官网、中国新疆人才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以来电、来访、来信等形式向新疆农业大学纪检部门反映,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应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名称。新疆农业大学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义务。
3.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新疆农业大学纪检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十一)签订劳动合同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签订,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农业大学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2.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从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并对递补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3.本次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要求给予处理或处分。
3.新疆农业大学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4.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执行。
六、其他事项
1.招聘全过程中有关公告、公示等事项,在新疆农业大学官网进行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2.应聘人员资格审核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农业大学负责解释。
5.岗位咨询电话:0991-8762671
监督电话:18997938644
(工作日:10:00至13:30,16:00至19:30)
附件:1.新疆农业大学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岗位表
新疆农业大学
2026年6月22日
原标题:新疆农业大学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xjrc365.com/recruitment/recruit/job/notice/detail/index/1564c9893f8a4316d30da0b4d0bf6017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