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海南省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海南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海南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面试公告》等有关规定,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组织对报考海南省法院系统招考职位的相关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的对象,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招考职位类别、招考名额和笔试成绩职位排名等,按以下比例确定:司法警察类职位按1:5的比例确定;除司法警察以外的其他类招考职位,招考名额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招考名额在9人(含9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名单详见附件。
资格复审通过的,在其准考证上加盖公章予以确认。资格复审未通过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其中,报考司法警察类职位的,一并取消参加体能测评资格),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排名顺位递补。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停止递补。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4月14至15日(上午8:30-11:50,下午2:40-5:40)。
地点: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办公楼一楼阶梯报告厅(海南省海口市新大洲大道280号)。
三、资格复审内容
资格复审主要根据《海南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通过审查考生现场提交的相关材料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以下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1.准考证2份、《海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报名表》。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全或有误的,请在报名表上手写补全、更正,并在旁边签名、捺指印予以确认。
2.有效期内身份证。
3.报考职位有学历学位要求的,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6年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往届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毕业生和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即2026年1月23日前,下同>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6年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院校系等公章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需载明姓名、性别、学号、就读院校及专业、学历学位层次、将于2026年×月毕业等内容,加盖院校或院系等公章并签署日期)。
4.报考职位有海南省户籍(含海南省生源)要求的,须提供户口本。
5.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考生须提供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的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同意报考的证明。
6.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出具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的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7.职位限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报考的,须提供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的中共党员证或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
8.定向生和委培生需出具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的定向或委培单位加盖公章、同意报考的证明。
9.报考职位要求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须提供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从社保机构打印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记录。基层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31日。
10.报考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考职位的,须提供服务于海南省、服务期在2年以上、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是指考生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达到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间且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确认,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3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有被借调到县级及以上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工作,就读全日制研究生等情形的,借调<帮助>工作时间和就读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在岗服务时间累计不满一个服务期的,不能享受定向招考政策,不得报考定向招考职位)。
11.以“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海南省户籍或入伍地为海南省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身份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须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并由安置地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12.以“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身份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2024年9月1日、12月1日及2025年12月1日退出现役的,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书、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开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通知书》第二联复印件、本科及以上学历证明材料;2025年9月1日、12月1日退出现役的,应提供原服役部队师旅级及以上机关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符合到海南省安排工作条件的证明材料、本科及以上学历证明材料。
13.诚信报考承诺书(手写签名并捺指纹,详见附件)。
14.报考职位要求“具有3年及以上法院(检察院)司法辅助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须提供相关法院(检察院)出具的加盖公章证明。司法辅助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3日。
15.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例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已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因在读未毕业等,尚未领取资格证书的,请提供成绩通知单)。
四、注意事项
1.为资格复审工作效率,请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好上述第三条(资格复审内容)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2.因故不能本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携带考生的相关材料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书面委托书。
3.经资格复审确认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因提供材料信息不全、不实而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报考司法警察类职位的,一并取消参加体能测评资格);未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4.自愿放弃参加面试资格、不参加资格复审的,须提供本人自愿放弃声明,一时不能提供原件的,可先发电子邮件后再配送原件(参考模板、相关要求和邮箱地址详见附件)。
5.建议合理安排时间,尽量在4月15日上午10:30前参加资格复审,避免最后阶段人员扎堆导致长时间排队等候。
6.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将组织报考司法警察类职位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评,时间衔接较为紧凑,请相关考生,特别是岛外考生合理安排好时间行程。
7.海南省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体检、拟录用人员公示等相关信息将发布于海南高院官网(天涯法律网)或官方微信公众号,请报考海南省法院系统招考职位的考生保持关注。
咨询电话:0898-66962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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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南省法院系统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对象名单
原标题:海南省法院系统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hi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6/04/id/9270424.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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