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广东深圳市公办中小学招聘教师有关问题的解答
【导语】2025年11月广东深圳市公办中小学招聘教师454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12月1日9:00至12月5日16:00,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以下是本次教师招聘常见问题的解答。
一、关于岗位
1.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答: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按高级、中级、初级,设13个等级。高级岗位由高至低分为1至7级,其中正高级岗位为1至4级,副高级岗位为5至7级;中级岗位由高至低分为8至10级;初级岗位由高至低分为11至13级,其中13级为员级岗位。
二、关于学历、学位
2.怎样理解招聘岗位中的“学历”、“学位”条件?
答:应聘人员应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
3.应聘人员可否用非学历专业报考?
答:招聘岗位考生类别条件为“应届毕业生”的,应聘人员不得以非学历专业报考,必须以学历专业报考。
招聘岗位考生类别条件为“社会人员”的,应聘人员可以非学历专业报考。
4.对非深圳户籍报考人员,学历学位有何要求?
非深圳户籍报考人员必须具有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非深圳户籍报考人员具有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同时具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可以选择以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学历所学专业报考或者以非普通高等学历所学专业报考。
三、关于专业
5.应聘人员应如何判断本人所学专业?
答: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6.应聘人员应如何选择专业报考?
答: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设置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进行对照,如专业名称一致的,则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按照该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若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有专业代码),同时也为旧专业名称的,例如,“水利工程硕士(专业硕士)(A084402)”,同时也为“水文学及水资源(A081501)”至“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A081505)”等5个专业的旧专业,可以按照“水利工程硕士(专业硕士)(A084402)”专业报考,也可以按照旧专业以相近专业报考。
7.应聘人员以相近专业报考有什么要求?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留学回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的,招聘单位应当结合其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资格审查,不得以学科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为由不予通过审查。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8.双学位的应聘人员能否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
答:如应聘人员第二学位也取得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可以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报考。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均应当为国家承认的(如通过学信网验证等)学历学位证书。
四、关于年龄和其他资格条件
9.招聘岗位年龄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
答:招聘岗位年龄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18-40岁,即为1984年12月1日至2007年11月30日出生的;43岁以下,即为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的。
10.招考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如专业技术等级证书、英语专业八级证书等),如报考者已通过相关考试,且已知道考试成绩,但没有取得相关证书,这种情况能否报考?
答:按招考公告的要求:除另有规定外,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25年12月1日之前、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证书原件(岗位另有说明的除外),否则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11.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的能否报考中级以下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要求的岗位?具有英语六级的能否报考要求英语四级的岗位?
答:本次招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为最低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要求。如要求为“初级”的岗位,具有相应的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报考该岗位。本次招考岗位所要求的英语资格也是最低要求,如要求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的岗位,具有国家大学英语六级和专业八级以及公告所列情况的人员可报考该岗位,但同时要满足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要求。
五、关于港澳居民报考
12.哪些港澳居民可以报考?
答:港澳居民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报考:
(1)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港澳居民;
(2)具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第五条所列条件。
13.港澳居民如何注册?
答:港澳居民登录人事考评报名系统后,在证件类型中选择“香港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性居民身份证”,并填写性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注册。
14.港澳居民在面试资格复审时还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1)香港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性居民身份证;
(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3)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
六、关于时间安排
15.此次招考的时间如何安排?
答:此次招考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2025年12月1日9:00至12月5日16:00网上报名,2025年12月9日9:00至10日16:00进行笔试确认,2025年12月24日10:00后网上打印准考证,12月27日笔试,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2026年1月26日后公布笔试合格线。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均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具体安排时间。
七、关于考试和资格审查
16.如果居民身份证遗失或正在办理中,怎样处理方可参加考试?
答:如有效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凭准考证及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都不能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
17.考试时需要携带什么证件?
答:必须带齐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港澳居民考生应提供报名所用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方可进入考场。
18.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资格复审时是否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已经离岗的可开具离岗证明)、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以及其他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材料(如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的全部?
答: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已经离岗的可开具离岗证明)、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以及其他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材料(如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离岗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考生有多段工作经历的,每段工作经历均须由原单位开具相应工作经历证明(离岗证明)。
如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离岗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足以证明其符合报考岗位工作经历要求,则其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其他材料在资格复审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如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离岗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不足以证明其符合报考岗位工作经历要求,则资格复审时根据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其他佐证材料综合判断。如无法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部分培训机构已停业或注销,无法开具工作经历证明(离岗证明),须提交该工作时间段内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工作合同及其他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材料。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佐证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不足以证明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19.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资格审查时将审查什么内容?
答: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已经离岗的可开具离岗证明)、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以及其他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材料(如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详见第18点)。工作人员将根据考生报考的岗位条件要求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离岗证明)里是否体现报考岗位要求的具体岗位工作经历以及年限等其他条件的内容;审核社会保险缴纳记录里的缴纳单位是否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落款单位一致等。其他内容将结合具体岗位情况和提交材料等实际情况进行审核。
20.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应聘人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下列材料之一:党员证、流动党员活动证、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经有关党组织批准入党的入党志愿书等证明至报名首日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的材料。
2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包括哪些?
答: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是指:我省招募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
(2)“三支一扶”计划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4)“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提供团省委或团中央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基层服务项目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22.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将有什么后果?
答:本次公开招考为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进行报考并自行确认。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考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成绩无效,不得参加后续环节考试;如果有提供虚假资料报考、恶意报考弃考,或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招聘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将按照诚信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七、关于报名
23.如何报名?
答: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通过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上的相关链接登录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以下简称人事考评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的详细操作说明见公告附件3《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24.网上报名时需要注意什么?
答:(1)务必认真阅读招考公告、招聘岗位表、问题解答及网上报名功能使用详细说明等,对照本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错选不符合本人意向或条件的岗位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实名注册和报考。每人只能注册一个用户,因个人信息泄露被他人注册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同日举行的我市市属、区属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的岗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成绩无效,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3)报名时填写注册信息、报名信息及选择岗位过程中应认真录入、仔细核对,通过系统提交确认相关信息时必须确保信息准确无误,所有信息经系统提交确认后将不能修改,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
(4)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未在规定的选报岗位时间内完成岗位选报、确认并提交的,视为放弃报名。
(5)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经认定属恶意报考弃考的,将纳入个人征信档案。
(6)报考者所留的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25.报考人员是否可以更改报考岗位?
答:报名期间,在未完成确认并提交报考岗位的情况下,报考人员可修改报考信息和报考岗位,报考岗位确认并提交后不可修改报考信息和报考岗位。
八、关于体检
26.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等怎么确定?
答:体检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27.哪些情况可复检,复检程序是什么?
答: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在收到复检要求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原则上应更换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符合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由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指定。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九、关于考察
28.考察时需要对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吗?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考察是对考察人选资格条件认定核实的关键环节,需要对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考察阶段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考察人选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构成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29.如何理解“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十、关于咨询
30.对人事考评报名系统、报名信息填写及考务工作等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答:请拨打深圳市考试院电话:0755-88227999(受理咨询时间:2025年12月1日至12月5日的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因咨询的人数众多,如遇咨询电话打不进的情况,请将详细情况电邮至ksykwb@hrss.sz.gov.cn进行反映),来邮时请在邮件中注明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事由。以上电话及电邮不受理涉及招聘政策的咨询。
31.对招考政策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答: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对招考政策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问题解答及招聘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拨打附件6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