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上海公安机关特警职位招录专业能力测试项目、标准和实施规则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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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上海公安机关特警职位招录专业能力测试项目、标准和实施规则

2026年上海公安机关特警职位招录专业

能力测试项目、标准和实施规则

一、防暴突击职位

(一)测试项目及最低合格标准(满分50分)

类型

男子科目

女子科目

计分

规则

项目

最低合格标准

项目

最低合格标准

基本

科目

引体向上

15个

仰卧起坐

35个

达到最低合格标准后,根据测试情况分别计分,并合计总分

2000米

8′16″

1200米

5′30″

递进折返跑

42″00

递进折返跑

45″00

跳绳

172个

跳绳

154个

纵跳摸高

265厘米

纵跳摸高

230厘米

达到最低合格标准即可,不计入总分

高空心理

勇闯天桥

12米

高空心理

勇闯天桥

12米

加试

科目

军事类加试

70环

军事类加试

70环

达到最低合格标准后,根据测试情况分别计分,并合计总分

擒拿格斗类加试

70分

擒拿格斗类加试

70分

备注:所有考生需参加基本科目测试,符合加试资格条件并经报名审核通过的,参加加试科目测试(①在陆军、空军空降兵、海军陆战队、武警部队特战队从事侦察类、特种作战类岗位的退役士兵,参加军事类加试;②曾在拳击、国际式摔跤、中国式摔跤、柔道、跆拳道、武术套路、武术散打项目中获得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称号的人员,参加擒拿格斗类加试)。考生着便服参加测试(擒拿格斗类加试时着相关专门服装),不得印有提示标记(如姓名、单位名称、号码等),违者取消测试资格。

(二)实施规则

未按规定流程测试或不服从考官指令和判罚,经考官提示后仍不改正的,取消测试资格。

1.引体向上(男)

(1)场地器械:单杠训练场。

(2)测试方法:每人测试1次,限时2分钟内完成。考生面向单杠自然站立,接到“上杠”指令后,考生跃起正手握杠,掌心向前,两手间距与肩同宽或略宽,双臂伸直,身体自然下垂,双脚离地,呈静止状态。接到“开始”指令后,计时开始,考生两臂同时用力向上引体,下颚超过横杠上沿,恢复直臂悬垂为完成1次,双手离杠或脚触地结束计数。考官逐个报数并记录引体向上次数,超时或违反测试方法的,不计入次数。

2.仰卧起坐(女)

(1)场地器械:仰卧起坐软垫。

(2)测试方法:每人测试1次,限时1分钟内完成。考生自行平躺两腿弯曲并拢,两手手指交叉抱头,小臂紧贴双耳,辅助人员压住考生踝关节,接到开始测试指令后,计时开始,考生收腹仰起,双肘触碰或超过膝盖为完成1次,躺下时必须两肩着地。考官逐个报数并记录仰卧起坐次数,超时或违反测试方法的,不计入次数。

3.2000米(男)/1200米(女)徒手跑

(1)场地器械:400米标准田径场,计时毯、计时器、秒表等。

(2)测试方法:每人测试1次。考生着计时背心,在规定起跑地点采用站立式,不分道起跑,接到开始测试指令后,徒手起跑,经过计时毯后自动开始计时,在不妨碍内道考生的情况下,起跑后可切入内道,当考生跑完相应距离并经过计时毯后,计时结束。考官人工计时和录像备用。

(3)注意事项:测试时有以下任一情况,不计取成绩:

①未按考官口令实施,起跑时抢跑;

②测试期间借助外力,或者有故意推、拉、挤、撞行为;

③途中跑时超越或踩踏最内侧跑道线。

4.递进折返跑

(1)场地器械:场地为40米长的直线跑道,在跑道起点及距离起点10米、20米、30米、40米处各划一条直线(S0、S1、S2、S3、S4),S0-S4直线上各放置1个标志物(高度约20cm),感应计时器。

(2)测试方法:每人测试1次。考生采用站立式起跑(不得穿钉鞋),接到开始测试指令后自行通过感应计时器开始计时,并从S0跑向S1,随后按照S1-S0-S2-S0-S3-S0-S4的顺序进行折返,最后冲刺回S0通过感应计时器结束计时,每次折返时,用手将竖立的标志物推倒后视为。考官录像备用。

(3)注意事项:折返时脚踢倒标志物或未推倒标志物的,不计取成绩。

5.跳绳

(1)场地器械:硬质地面,上海中考专用8号棉纱绳(2.6-3米,自带计数功能)、计时器。

(2)测试方法:每人测试1次,限时1分钟内完成。接到开始测试指令后,计时开始,考生开始跳绳,考生两手臂向前摇绳,跳起一次双手向前摇绳越过头顶,通过脚下,绕身体一周,即为完成一次。接到结束测试指令后,计时停止,考生立即停止跳绳,超时不计个数。考官人工计数和录像备用。

6.纵跳摸高

(1)场地器械:室内场地,起跳处铺设厚度不超过2厘米的硬质无弹性垫子。

(2)测试方法:每人最多可测3次,1次测试达标,即视为该项目测试通过,3次均未达标者视为专业能力测试不合格。考生赤脚或穿袜,双脚自然分开,呈站立姿势。接到开始测试指令后,考生屈膝半蹲,双臂后摆,随后双脚蹬地原地垂直向上起跳,同时双臂向前上方快速摆动,举起一侧优势手触摸合格高度的目标物,触摸到相应高度者视为合格。

(3)注意事项:测试时有以下任一情况,不计取成绩:

①起跳时双腿有移动或有垫步动作;

②手指甲超过指尖0.3厘米;

③戴手套等其他物品或穿鞋进行测试。

7.高空心理

(1)场地器械:悬空平台、足球、头盔及安全绳等防护装备。

(2)测试方法:每人测试1次,限时1分钟内完成,未达标者视为专业能力测试不合格。考生将防护装备穿戴完毕,双手持足球,经考官确认后至起始点准备,接到开始测试指令后,计时开始,考生直立行走通过距地面12米高木板(长180厘米、宽40厘米),双脚完全进入指定区域后考官开始5秒倒计时,接到可以返回指令后,考生返回起始点,测试结束。

(3)注意事项:测试时有以下任一情况,不计取成绩:

①测试过程中足球掉落或考生跌落;

②用手抓握安全绳。

8.军事类加试(92手枪精度射击)

(1)射击场地:室内靶场。

(2)射击距离:25米。

(3)射击姿势:立姿。

(4)射击靶标:胸环靶。

(5)使用枪型:92G式手枪。

(6)射击用弹:92A弹10发。

(7)测试方法:每人测试1次,限时5分钟内完成。经安全员确认后考生呈站立姿势,接到开始测试指令后,计时开始,考生在25米地线处枪弹结合,自行上膛使用手枪对靶标进行射击。射击完毕枪放下举手示意,按照考官指令验枪。

(8)安全规定:

测试中如遇枪械故障,由考生自行排除(弹匣不到位、闭锁不严、子弹卡壳等)。测试中弹匣、子弹掉落于射击地线前方的不允许再使用。如遇无法排除的情况(哑弹、扳机簧断裂、击针断裂、抛壳挺断裂等),必须将枪口指向靶标方向,并举非持枪手示意,由考官判定为何种故障,如确认为应当自行排除的故障,不得重试,延误时间由考生自行承担,如确认为无法自行排除的故障,可重新进行测试。

(9)注意事项:测试时有以下任一情况,不计取成绩:

①超过规定时间继续射击的;

②测试中踩线、越线或枪口左右摆幅超过45度或指向非安全区域;

③枪支掉落、走火;

④故意损坏靶纸。

9.擒拿格斗类加试(个人技法单项展示、组合展示、击打手脚靶综合展示或模拟对抗展示)

(1)场地条件:警体馆,铺设柔道垫。

(2)装备及配手要求:

①武术套路:考生依据所展示项目携带相应器械(对练项目需自行配备配手);

②武术散打、跆拳道、拳击:考生自行配备配手,并携带所需的拳套、护具和拳腿靶;

③国际式摔跤、中国式摔跤、柔道:考生自行配备配手,体重差不得超过5公斤。

(3)评定标准:每人测试1次,依据考生所展示的内容,由7名考官针对动作的劲力、稳定、难易、连贯以及实战攻防意识等方面进行评分。

(4)测试内容:

各项目分为专项基本功展示和个人技术展示两部分。

①武术套路:

专项基本功展示:限时1分钟内完成柔韧、跌扑跳跃、扫腿拧转等武术基本能力展示。

个人技术展示:限时2分钟内完成自身擅长项目的整套演示,动作由考生自行编排,要求动作规范、方法正确、劲力充足、力点准确、节奏分明,展示形式融合攻防内涵,突出攻防意识。

②武术散打、跆拳道、拳击:

专项基本功展示:限时1分钟内完成拳法、腿法、摔法等基本能力的展示,动作由考生自行编排。

个人技术展示:限时3分钟内与配手进行模拟实战,通过动态对抗展示拳法、腿法、摔法三种核心技术,体现击打类项目中快速反应与攻防转换、距离与节奏把控、战术组合与应变等方面的能力。

③国际式摔跤、中国式摔跤、柔道:

专项基本功展示:限时1分钟内完成受身、空翻、抢把、摔投、寝技等基本能力展示,动作由考生自行编排。

个人技术展示:限时3分钟内与配手进行模拟实战,展示摔、投、控等技术要素,体现摔柔运动中快速主动、全面连贯及实战对抗意识等方面的能力。

(5)测试流程:

①专项基本功展示:听到“开始”指令后,计时开始,考生进行展示,展示完毕后向考官报告“展示完毕”。

②个人技术展示:专项基本功展示结束后,进行个人技术展示。听到“开始”指令后,计时开始,考生进行展示,展示完毕后向考官报告“展示完毕”。

二、安检排爆职位

(一)测试项目及最低合格标准(满分50分)

项目

最低合格标准

计分规则

10米×4往返跑

≤13″1

达到最低合格标准即可,不计入总分

1000米

≤4′2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电路装置失能技术

根据测试情况分别计分,并合计总分

直观识别炸药技术

基础电路连接及控制技术

备注:所有考生需参加全部6个科目测试。考生着便服参加测试,便服上不得印有提示标记(如姓名、单位名称、号码等),违者取消测试资格。

(二)实施规则

未按规定流程测试或不服从考官指令和判罚,经考官提示后仍不改正的,取消测试资格。

1.10米×4往返跑

(1)场地器械:场地为10米长的直线跑道,在跑道的两端各划一条直线(S1和S2),将标志物(高度约20cm)按每道3个竖立摆放(其中2个放在S2线上,1个放在S1线上),感应计时器。

(场地示意图)

(2)测试方法:每人测试1次,未达标者视为专业能力测试不合格。考生采用站立式起跑(不得穿钉鞋),接到开始测试指令后自行通过感应计时器开始计时,并从S1跑向S2,往返跑2次,最后冲刺回S1通过感应计时器结束计时,每次折返时,用手将竖立的标志物推倒后视为。考官录像备用。

(3)注意事项:折返时脚踢倒标志物或未推倒标志物的,不计取成绩。

2.1000米徒手跑

(1)场地器械:400米田径场,计时毯、计时器、秒表等。

(2)测试方法:每人测试1次,未达标者视为专业能力测试不合格。考生着计时背心,在规定起跑地点采用站立式,不分道起跑,接到开始测试指令后,徒手起跑,经过计时毯后自动开始计时,在不妨碍内道考生的情况下,起跑后可切入内道,当考生跑完相应距离并经过计时毯后,计时结束。考官人工计时和录像备用。

(3)注意事项:测试时有以下任一情况,不计取成绩:

①未按考官口令实施,起跑时抢跑;

②测试期间借助外力,或者有故意推、拉、挤、撞行为;

③途中跑时超越或踩踏最内侧跑道线。

3.纵跳摸高

(1)场地器械:室内场地,起跳处铺设厚度不超过2厘米的硬质无弹性垫子。

(2)测试方法:每人最多可测3次,1次测试达标,即视为该项目测试通过,3次均未达标者视为专业能力测试不合格。考生赤脚或穿袜,双脚自然分开,呈站立姿势。接到开始测试指令后,考生屈膝半蹲,双臂后摆,随后双脚蹬地原地垂直向上起跳,同时双臂向前上方快速摆动,举起一侧优势手触摸目标物,触摸到相应高度者视为合格。

(3)注意事项:测试时有以下任一情况,不计取成绩:

①起跳时双腿有移动或有垫步动作;

②手指甲超过指尖0.3厘米;

③戴手套等其他物品或穿鞋进行测试。

4.电路装置失能技术

(1)场地器械:排爆训练操作区,模拟爆炸电路装置、搜爆服头盔、电子计时器、秒表。

(2)测试方法:每人测试1次,限时10分钟内完成。考生按考官指令进入考核区域,仔细阅读《电路装置失能技术测试须知》,阅读完毕后交还裁判,阅读期间就不理解处可以向考官提问;考生若无疑问,自行佩戴搜爆服头盔,佩戴完毕后在起点处向考官报告“考生xxx准备完毕,可以进行测试”。接到开始测试指令后,考生自行按下电子计时器开始测试,在规定时间内对模拟爆炸电路装置进行失能操作,然后徒手将模拟爆炸电路装置转移至预设的安全放置区,完成后考生返回起点处再次按下电子计时器,结束测试。考官手动计时备用。

(3)注意事项:测试时有以下任一情况,不计取成绩:

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试;

②未按要求着装和佩戴搜爆服头盔。

5.直观识别炸药技术

(1)场地器械:排爆训练操作区,炸药样本、护目镜、卡片、电子计时器、秒表。

(2)测试方法:每人测试1次,限时5分钟内完成。考生按考官指令进入考核区域,仔细阅读《直观识别炸药技术测试须知》,阅读完毕后交还裁判,阅读期间就不理解处可以向考官提问;考生若无疑问,自行佩戴护目镜,佩戴完毕后在起点处向考官报告“考生xxx准备完毕,可以进行测试”。接到开始测试指令后,考生自行按下电子计时器开始测试,在规定时间内对炸药进行直观(肉眼)识别,并将写有炸药名称、颗粒形态、理化性质、爆速的卡片放在相对应炸药的区域,完成后考生返回起点处再次按下电子计时器,结束测试。考官手动计时备用。

(3)注意事项:测试时有以下任一情况,不计取成绩:

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试;

②操作过程炸药洒落或容器掉落;

③未按要求着装和佩戴护目镜;

6.基础电路连接及控制技术

(1)场地器械:排爆训练操作区,电池、导线、开关等电子元器件,电子计时器、秒表、护目镜。

(2)测试流程和方法:每人测试1次,限时15分钟内完成。考生按考官指令进入考核区域,仔细阅读《基础电路连接及控制技术测试须知》,阅读完毕后交还裁判,阅读期间就不理解处可以向考官提问;考生若无疑问,自行佩戴护目镜,佩戴完毕后在起点处向考官报告“考生xxx准备完毕,可以进行测试”。接到开始测试指令后,考生自行按下电子计时器开始测试,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元器件相互连接组装,以达到单独控制或同时控制元器件工作的效果,完成后考生返回起点处再次按下电子计时器,结束测试。考官手动计时备用。

(3)注意事项:测试时有以下任一情况,不计取成绩:

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试;

②未按要求着装和佩戴护目镜。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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