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新疆科技学院第一批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公告(6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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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新疆科技学院第一批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公告(6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规定,经新疆科技学院党委研究,决定2025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科技学院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管理,坐落在素有“塞外明珠·山水梨城”之称的新疆库尔勒市。学校坚持“特色、开放、包容、求实、创新”办学理念,紧贴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人才需求,着力打造财经类、工科类、医学类“三大主干学科专业群”,深化“优文科、扩工科、兴医科”建设,形成“工管结合、医管结合、医工结合”多学科交叉融合的特色学科专业布局。

学校始建于2002年,建校20多年来,连续培养了19届本科毕业生,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输送大批高素质人才。目前,全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5万余人,教职工1189名,专任教师中正高级职称67名,副高级职称52名,中级职称480名;95.71%的专任教师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近一届教育部教指委委员2人。

学校有东、西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2838.29亩,建筑面积56.45万平方米,其中:东校区位于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河路360号,占地面积1986.45亩,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西校区位于库尔勒市鸿雁新区北京路89号,占地面积851.84亩,建筑面积35.45万平方米。

学校现已开设金融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工程审计、医疗保险、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税收学、电子商务、法学、新闻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纺织工程、轻化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药学、护理学、康复治疗学、软件工程、医学信息工程、数字媒体技术、物联网工程、精细化工、非织造材料与工程、中药资源与开发、养老服务管理等29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管理学、工学、医学、文学、法学等6个学科门类,拥有会计学、财务管理2个本科专业建设点,金融学、人力资源管理2个省级本科专业建设点,《金融学》《电子商务运营实践》《旅游线路设计与实践》《组织行为学》《新闻采访与写作》《基于课程整合的急性肺水肿虚拟仿真实验》《管理学》《会计学》等8个省级课程。继续教育有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人力资源管理、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药学、康复治疗学、护理学等9个专业。学校积极推进教学科研平台建设,现有“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所”“文化润疆研究中心”“功能纤维材料研究中心”“马兰精神教育与研究中心”等平台和中心,其中“新商科与产教融合研究中心”获批培育自治区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数智化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康养专业集群实验教学中心”获批自治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校设有会计学院、经济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化工与纺织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医学院、基础教学研究部、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研究部、继续教育学院等11个教学机构,设有17个党政管理及教辅机构。作为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联盟骨干单位,已与政府、企业、行业、学校等250余家单位广泛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健全协同育人机制,师生实践能力。

奋进新时代,阔步新征程。新疆科技学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型大学办学定位,推动内涵式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大学,努力培养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数据截止时间2025年2月20日)

二、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

新疆科技学院2025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详见《新疆科技学院2025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品行,愿意扎根西部,为边疆教育事业做贡献;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五)年龄要求: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者,要求40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2月27日(含)后出生;具有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2月27日(含)后出生;

(六)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学历专业目录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附件3);研究生学历专业目录参考《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18年)》(附件4);

(七)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认证证书;

(八)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

(九)应聘人员须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合格证书;

(十)应届博士毕业生需提供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6);

(十一)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1);

(十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2. 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 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研究生人员,正处在公务员统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聘用)环节的人员;

5. 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人员;

6. 属于“免费定向培养师范生”未解除定向协议的人员;

7. 未满服务期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五、招聘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坚持专业对口原则,坚持择优聘用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

原标题:新疆科技学院2025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t.xinjiang.gov.cn/xjrst/c112746/202502/b49fc0e0fcd0428ab5ee4813d5ae409c.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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