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新疆兵团第十师北屯市“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招募公告(18人)
(二)服务期满政策
1. 定向招录机关公务员,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可以报考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特设的岗位。
2. 特岗教师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符合特岗教师招聘条件的,可按规定报考兵团特岗教师。
3. 推荐选任连队“两委”委员。对愿意继续到连队和社区工作的,经组织审查,可推荐为连队或社区“两委”委员人选。
4. 继续学习深造。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需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申请并勾对相关选项)对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
5. 医师资格考试。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规定的支医大学生,由服务地相应医疗机构出具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师市卫生行政部门协助办理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有关手续。
6. 工龄计算。“三支一扶”人员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
7. 服务证书。颁发兵团人社局统一定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享受政策的重要凭证。服务期未满离开服务单位的,不发证书,不享受各项服务期满优惠政策。
8.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在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七、 监督
第十师北屯市纪委监委对本次招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募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考试结果利害关系的,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募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招募的,取消其招募资格。
监督电话:0906—3370079
八、 招募有关事项
1. 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招募单位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相关事项,因报名所填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2.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方式,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第十师北屯市政府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 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募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 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5.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募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招募情形的,一律取消其招募资格。
6.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 本《公告》由第十师北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06-3181551
政策咨询时间:工作日10:30-13:30,16:00-19:00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22-58703000-85882、022-58703000-85010
附件:1. 2024年第十师北屯市“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招募岗位表
2. 笔试须知及考场规则
第十师北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4年5月31日
原标题:2024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招募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bts.gov.cn/c/2024-05-31/2917088.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