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50人)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准考证打印、笔试、面试等相关事宜将在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sdcc.edu.cn/)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通过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网站和“人才招聘系统”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不再电话通知。
笔试科目均考一科,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通过“人才招聘系统”发布。
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以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末位两人或多人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同时进入面试环节;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
(1)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无合格人数的岗位,取消招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在学院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公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通过“人才招聘系统”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不再电话通知。
(2)根据不同岗位要求,采取不同的面试方式。
教师4、教师5、教师13采用试讲+答辩+技能测试相结合的面试方式,所占分值比例分别为50%、20%、30%,其他教师岗位采用试讲+答辩相结合的面试方式,所占分值比例分别为70%、3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逻辑思维、创新能力等。试讲采取指定内容的方式进行,教材于面试前提供给考生,试讲时要求使用板书,无需准备PPT。
非教师岗位(辅导员岗位、辅助岗位、图书管理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相应岗位职业能力等。
面试总分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在学院网站(http://www.sdcc.edu.cn/)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到低分以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清查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小组将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撰写考察材料。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主管部门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其他
1.未尽事宜,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印发《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2.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与学院组织人事部联系。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情况、通知消息而影响报名或考试的,后果自负。
联系人:陈老师
咨询电话:0535-2246601
地址:烟台市高新区科创西路60号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组织人事部(诚悦楼620房间)
邮编:264670
监督电话:0531-66690092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3:各类证明模板
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
2023年9月7日
原标题:2023-09-07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309/a8566295-33fc-4874-b304-a5de443fa9f0.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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