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11年公开选拔省检察院检察官任职人选和考试录用基层法院法官助理大纲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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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11年公开选拔省检察院检察官任职人选和考试录用基层法院法官助理大纲

  常识判断

  常识判断主要测查报考者对有关国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综合管理的基本素质等,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文化、地理、环境、自然、科技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及其运用,要求报考者通过分析、判断和推理,选出最符合要求的一项。

  例题:尽管我们关于太阳能的研究和议论已经相当多,但今天对太阳能的利用还是非常有限的。其最主要的原因是:

  A.难以将阳光有效地聚焦

  B.尚未开发出有效的收集和储存太阳能的系统

  C.核能仍然更为有效

  D.太阳能系统尚不安全

  (解答:关于太阳能的利用可能很多人都没有系统的知识,但是仔细考察四个选项,你可以依据常识看出A、C、D三个理由都不恰当,只有B选项所说的原因更为准确,故正确答案为B。)

  四、申论介绍

  申论是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的考试科目。申论试卷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

  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阅读理解能力——要求全面把握给定资料的内容,准确理解给定资料的含义,准确提炼事实所包含的观点,并揭示所反映的本质问题。

  综合分析能力——要求对给定资料的全部或部分的内容、观点或问题进行分析和归纳,多角度地思考资料内容,作出合理的推断或评价。

  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要求借助自身的实践经验或生活体验,在对给定资料理解分析的基础上,发现和界定问题,作出评估或权衡,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措施。

  文字表达能力——要求熟练使用指定的语种,运用说明、陈述、议论等方式,准确规范、简明畅达地表述思想观点。

  案例分析考试大纲

  第一部分 刑法学

  刑法概述(刑法的概念、特征及其本质);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效力范围;犯罪构成;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既遂;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共同犯罪;一罪与数罪;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我国刑罚的种类和体系;量刑制度;减 刑;假 释;时 效;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

  第二部分 民法学

  民法概述(民法的概念、特征及其本质);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权利;民事法律事实;民事主体;监护制度;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制度;法人制度;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制度; 物权的特征与种类;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物权的变动;物权的保护;所有权的概念、特征和种类;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相邻关系;用益物权的概念、特征、种类;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债与债权的概念和种类;债的发生、变更和消灭;不当得 利制度;无因管理制度;合同的概念、特征、种类;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担保;转移财产权的合同;完成工作交付成果的合同;提供劳务的合同;技术合同;人身权的概念、特征、种类;生命权;身体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荣誉权;尊严权;信用权;配偶权;亲属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婚姻的成立、效力和终止;继承权;遗产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

  第三部分 法理学

  法学的含义;法学的产生和发展;法的本质;法的基本特征;法的演进 ;立法权与立法体制;法律体系与法律部门;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法律渊源;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法律解释的方法;法律与国家的一般关系;法治的基本原则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

  第四部分 中国宪法学

  宪法的定义、特征;宪法的本质属性;宪法与宪政的关系;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历史发展;宪法原则和宪法分类;国家性质;政权组织形式; 选举制度;政党制度;国家结构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

  第五部分 中国法制史

  夏商的刑事立法和司法制度;西周刑事、民事立法和司法制度;春秋时期的成文法及其公布;汉朝法律制度(刑事立法、民事立法、经济立法及司法制度);唐朝法律制度(刑事立法、民事立法、经济立法及司法制度);清末法律制度的改革;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民事立法、刑事立法及司法制度);革命根据地的土地立法及司法制度。

  第六部分 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主管与管辖;诉的分类;反诉;诉的合并与分离;当事人;第三人;民事证据;证明责任;期间、送达 、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第二审程序;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民事裁判;执行程序;行政复议制度;行政诉讼制度;刑事诉讼法的任务和基本原则;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刑事诉讼的管辖与回避;辩护与代理;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刑事诉讼中的证据;附带民事诉讼;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刑事诉讼的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刑事诉讼的执行。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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