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安徽省公务员考试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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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安徽省公务员考试合格分数汇总如下:
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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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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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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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综合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专业知识》(或《申论》)三科的,按3:3:4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考《综合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两科的,按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对少数民族报考者,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民族工作的若干意见》(皖发〔2000〕17号)规定,予以照顾加5分(合成前在笔试三科成绩上分别加1.5、1.5、2分)。加分后,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序。 设置《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即省级为55分、市以下为50分(省检察院直属基层检察院、省直监狱劳教单位、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按市以下标准执行)。进入面试(体能测试)的人员必须为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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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