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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素质之学生的权利

一、考情分析

综合素质考试中法律法规主要考查8道左右的单选题,其中学生的权利属于常考考点,经常出现在考试中,主要以大量实例的形式出题。针对此考点,单独来看每个考生都明白,但是出题类型或者常考点在哪里是一个难点,故针对学生的权利进行解析,帮助考生更深刻理解知识。

二、理论分析

学生的权利保护常考的主要有三大权利-人身权、财产权和受教育权,理解比较容易,关键我们要知道会怎样出题,如何体现,故分析时采取举例的形式呈现,出现了类似例子均体现此权利。

1.人身权(公民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内涵最为丰富的一项权利)

1)生命健康权

a.、教师故意伤害学生导致学生身心严重伤害,比如虐童事件;

b.由于管理疏忽/管理不当导致学生严重伤害,比如危墙倒塌。

2)人身自由权

a.搜查,比如教师翻看学生书包,查看学生抽屉

b.关禁闭,比如关小黑屋、放学不让回家

3)人格尊严权

a.体罚,比如罚站、罚学生打扫卫生

b.变相体罚,比如抄作业50遍等

c.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比如辱骂学生、起绰号、分三六九等

4)隐私权

常考老师翻看学生日记,私拆学生信件,公布学生成绩等。

2.财产权

常考教师罚班费、没收学生财务不归还、分摊学生奖金等

3.受教育权(学生最基本的权利)

a.受完法定年限的教育权:年满6周岁的学生必须接受完9年义务教育,期间老师和不得开除或劝退;

b.学习权:学生在最主要的任务就是学习,所以出现教师不让学生上课、把学生关在教室外等现象均体现此权利;

c.公正评价权:教师必须对学生的评价做到公正公平,同时必须发放相应合格的证书;

d.经济资助权: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必须按时发放。

三、解析

1.年满14岁的初中学生张某学习成绩不好,不想上学。父母让其辍学到城里务工,一家汽修厂安排张某当学徒。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父母的做法合法,父母有责任帮助孩子成长

B.张某父母的做法不合法,侵犯了张某的受教育权

C.汽修厂的用工合法,张某已经年满14岁

D.汽修厂的用工不合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正确答案为B。解析:父母让初中学生张某辍学,侵犯了张某的受完法定年限的教育权,即受教育权第一项,故父母做法肯定不合法,侵犯了受教育权;法律规定,不得招收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因此汽修厂招收14岁的张某不合法,违反的是《义务教育法》。

2.教师王某经常让班里的幼儿在活动室外罚站,王某的做法( )。

A.不合法,侵犯了幼儿的受教育权 B.不合法,侵犯了幼儿的荣誉权

C.合法,教师有管理幼儿的权利 D.合法,教师有教育幼儿的权利

正确答案为A。解析:教师让幼儿罚站,不让幼儿在活动室内活动,侵犯了幼儿的学习权,即侵犯了受教育权,故选A。

以上就是对于学生的权利保护的解析,希望通过解析,大家对学生的权利有更清晰的认识,做题更具有针对性。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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