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之法律知识:新法新考点之《行政处罚法》种类
摘 要
推荐课程 2021事业单位辅导课程
零基础入门 2021事业单位笔试课程免费领
备考交流群 2021事业单位备考交流群760498070
行政处罚现有的体系中没有明确的界定过行政处罚的标准,同时对于现有的行政处罚种类并不能够完全囊括行政机关中在职权范围内的处罚种类等诸多不足,为了完善我国的行政处罚体系,2021年1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也是《行政处罚法》实施24年后的大修。本次修改涉及完善多方面的行政处罚体系,这也对各位学员的备考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对行政处罚种类的完善
现有的行政处罚体系包括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而针对行政处罚种类缺乏,不足以覆盖行政执法职权的情况,在原有基础上进行删减增加后,改为“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删除了概念相似相近的暂扣、吊销执照,增加了通报批评(申戒罚)、降低资质等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行为能力罚),完善了行政主体处罚的覆盖面,并赋予行政主体更多样化的处罚职能,灵活运用于社会管理。
二、对“一事不再罚”原则的完善
现有的行政处罚法中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并未明确如出现两个以上机关都有处罚权应当如何解决。因此在新法中明确规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合理的用吸收原则解决了这一现实争议。
这只是众多行政处罚修改亮点中的一部分,这也明示我们在新一轮的备考中要更加注重新规定的了解和学习,符合国家的法制规范和新动态,以达到更好的成绩。
(责任编辑:徐占宇)
- 四川省地震局关于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和面试资格审查的公告
- 2025重庆永川区事业单位招聘拟聘公示(第十六批)
- 2025广西梧州市蒙山县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第二期)拟录用公示
- 2025广西梧州市苍梧县直接面试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前公示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面试资格审查的公告
- 2025年下半年大庆市融媒体中心(大庆广播电视台)及所属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
- 2025浙江温州市平阳县部分事业单位引进紧缺急需人才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第二批)
-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及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 2025甘肃省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面试相关事宜公告
- 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关于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