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全国会计专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复函(青海)_中公网校
400-900-8885

2017全国会计专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复函(青海)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青海考区省内合格标准及相关事宜的函》(青财函字〔2017〕1313号)收悉。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65号)和《关于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0号规定,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资格初、中级考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经研究,确定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国家合格标准为60分,该标准三年内有效;结合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发展需要,确定省内合格标准为50分,该标准当年有效。

此复

原标题:关于公布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复函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

2017年12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明)

直播公开课
网校师资
会员免费专区
会员特惠专区

日利奇之5-20下,学生用户胡

  • 年度会员年度会员 ¥68
  • 终身会员 ¥198
尊享12大会员特权
  1. 好课免费

人工咨询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00-8885

课程咨询请按1
售后服务请按2
9:00-21:00 节假日不休

商务合作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

考编考证必备小工具
中公网校小程序
精选免费公开课
中公网校视频号
中公教育官方网课平台
中公网校极速版APP
资讯答疑试题
中公网校公众号

Copyright©2000-2023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218183号-41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66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