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秦皇岛市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0人】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用人单位2017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秦皇岛市林业局所属3家事业单位秦皇岛市果桑技术推广站、森林防火办公室、林业技术推广站,均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主要职责:制订全市果树蚕桑方面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草案)规程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果树新技术推广等;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及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决定和指令,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发布森林火险预报和火灾信息;制订全市造林绿化、防沙治沙等管理方面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规程并监督贯彻执行、组织指导全市造林绿化工作等。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选聘的方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以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准);
5.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公开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7年秦皇岛市林业局所属3家事业单位秦皇岛市果桑技术推广站、森林防火办公室、林业技术推广站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秦皇岛市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四)不得应聘人员:
1.曾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11月11日-17日,在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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