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西新余高新区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招8人】
新余市鼎力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受新余高新区用人单位委托,招聘8名政务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符合岗位所需学历学位、年龄、专业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信息);
3.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高新区相关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1. 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后以附件(附件以“xxx(本人姓名)报名表”命名)形式发送到邮箱:442190537@qq.com ,联系电话:0790-6463576;报名时间:10月12日至10月20日。
2.现场资格审核
时间:10月23日上午8:30-11:30。
地点:新余市鼎力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大楼一楼东侧市人力资源市场)。
资格审核时应提供材料:网上报名相同内容的打印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认证并打印);报名表和证件复印件一式三份;另提供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四、 综合考核
对资格审核已通过的报名人员实行作简答式提问和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
综合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考核通过人员进行体检,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因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可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六、聘用
体检合格拟聘人选由新余市鼎力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向新余高新区相关用人单位派遣用工。
七、聘用人员待遇
1.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2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内执行试用期工资,期满办理“五险一金”,个人应缴部分在月工资中代扣代缴。
2.试用期合格后工资:全日制大专学历工作人员月工资3300元,本科学历(具有岗位所需职称或职业资格的大专学历)人员月工资3500元,硕士研究生月工资4000元。
原标题:新余高新区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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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鼎力人力资源
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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