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陕西西乡县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招聘公告【招60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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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陕西西乡县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招聘公告【招60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面向社会为陕西省水利厅所属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公开招聘6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17年陕西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招聘(录)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网站为陕西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sxrsks.cn)。

报名时间:2017年9月13日08:00至2017年9月15日12:00。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9月13日08:00至2017年9月15日14:00。资格审查由省水利厅组织实施。

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报名结束后,不能修改个人信息。

(二)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15日18时。

笔试考务费每人50元。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属急需紧缺专业的,经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开考比例可放宽至1:2。

对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核减招聘计划或不予开考。核减和不予开考的岗位待面试后按规定的办法进行调剂聘用。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于2017年9月17日10:00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站、陕西人事考试网公告。

已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原报考未达到开考比例不予开考岗位的人员,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但不得改报不予开考岗位。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时间为2017年9月17日10:00至16:00。放弃改报的,由省退还考务费。

(四)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在9月20日至9月22日24时从陕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为2017年9月23日上午:

0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

(3)本次笔试在西安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分数线预计于9月26日公布。应聘人员可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成绩。

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公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省当面提交复核阅卷结果的申请。除缺考、违纪和零分情形之外,不受理考生复查原始试卷的申请。省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对以上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期间,不中止招聘程序。

2.资格复审

(1)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对达不到3倍的岗位,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按招聘岗位排序出现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省水利厅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在陕西省水利厅(http://www.sxmwr.gov.cn/)网站和陕西水文水资源信息网(http://www.shxsw.com.cn/)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无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人员递补。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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