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怒江州公务员资格复审时间安排通知(不含法检地税)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7月6日至2017年7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二、审核单位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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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复审地点
以报考岗位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通知为准。
四、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两份、户口册或户籍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这些材料在资格复审时要求必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这些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
资格复审时仍为事业、国有企业单位人员的,必须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特别提醒:服务期满已到企事业单位就职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属于事业、国有企业单位的,必须提供现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及县级各项目主管部门开具的服务时间证明;服务期未满仍在聘或服务期满续聘在原单位的四项目人员,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各项目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复审时尚未拿到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2017年毕业生中,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和学历获取书作为其学历的证明材料,其他教育序列的毕业生可持学历获取书作为其学历的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审验放在考察阶段。
具体材料及要求请详阅《云南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解答》。
五、审核确认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审核单位须在其提交的笔试准考证上盖上资格复审合格章。盖了合格章的笔试准考证一式两份,一份报考人员持有,一份审核单位留存。
六、递补
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情形或个人放弃时,审核单位将按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2次后,合格人数仍无法达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第一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7月12日(上午8:30—11:00 ,下午14:30—17:00)。
第二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7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的地点以审核单位通知为准。
七、提醒事项
提醒广大考生,认真及时地阅读通知、公告及所有相关文件,知晓政策规定及安排,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电话畅通,因电话不畅导致无法接收到参加资格复审通知、递补通知、面试通知等重要考试信息通知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无法进入后续环节的一切后果。
审核单位及联系电话
原标题:关于怒江州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不含法检地税系统)资格复审安排的通知
更多信息查看:云南人事考试网 |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中共怒江州委组织部 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7月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