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昌吉市项目办招聘编制外人员补充公告
根据昌吉市项目开展实际需要,经研究,现对《2017年昌吉市项目办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公告》有关招聘对象内容补充公告如下。
1.原《公告》招聘对象中“2.昌吉州行政辖区户籍(落户截至时间为2017年4月10日)”,现更正为“2.昌吉市行政辖区户籍(落户截至时间为2017年4月10日)”。
2.原《职位表》中岗位要求“昌吉州行政辖区户籍”,现均更正为“昌吉市行政辖区户籍”。
特此公告。
原标题:关于2017年昌吉市项目办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的补充公告
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4月11日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