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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事业单位:2013年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招聘公告【招20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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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是广州市人民政府负责人力资源社会的综合管理工作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和《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的规定,我局定于2013年5月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和范围:

  请查阅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和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具备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4、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从化市、增城市)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已婚人员的配偶无广州市常住户口的也须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5、已取得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省外报考人员须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的要求进行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在本单位有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未通过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前按照低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

  6、身体健康;

  7、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资格条件

  年龄限35周岁以下的考生,须于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限40周岁以下的考生,须1972年6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限45周岁以下的考生,须196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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